1.適用於新登記的個體工商戶、臨時登記戶進行應繳納的稅種、申報方式、申報期限、繳款期限、征收方式等資料的核定。
2.適用於個體工商戶、臨時登記戶申請定額調整或改變征收方式。
二、所需資料
1.《雙定戶經營情況申報(調查)核定表
2.增值稅納稅提供《增值稅定期定額繳納稅費納稅核定通知書或《未達起征點通知書
三、辦理流程
四、註意事項
1.申請采用定期定額征收方式的個體工商戶,應在辦理稅務登記或臨時稅務登記之日起3個月內,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提出征收方式核定申請。對逾期未辦理申請手續的雙定戶,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可根據實際調查情況核定其應納稅額。
2.首次申請定稅的納稅人,在稅務機關完成核定之前,應依法進行申報納稅。
3.雙定戶申請調整定額的,主管稅務機關在接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按規定程序進行審查,審查期間原核定的納稅定額不停止執行。調查情況與業戶申請情況相符的,按調後不調前的定額調整原則,對其應納稅額進行合理調整。情況不相符的,不予調整。
4.納稅人的生產經營範圍、主營業務發生重大變化,或者應納稅所得額或應納稅額增減變化達到20%的,應及時向稅務機關申報調整已確定的應納稅額或應稅所得率。
5、納稅人在對已核定稅種有異議的或實際經營活動有超出已核定稅種範圍的,要主動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咨詢。
五、咨詢途徑和聲明
1.各稅務分局辦稅服務廳咨詢電話:
南城22429759;萬江22287989;東城22332207
莞城22486836;石龍86028047;虎門85102277
中堂88813750;麻湧88829933;高_88875007
石碣86638038;道_88836082;洪梅88848655
厚街85811667;沙田88660208;長安85319045
寮步83529006;大朗83187023;黃江83631368
清溪87732203;塘廈87729075;鳳崗87777722
謝崗87762749;常平83330077;橋頭83343933
橫瀝83731018;東坑83880622;企石86762255
石排86556612;茶山86648623;松山湖22893123
望牛墩88558153;大嶺山85627788;樟木頭87714007
2.東莞市地方稅務局納稅服務熱線電話:12366-2
聲明:本指南內容若與實際操作規程(含所需資料)不壹致的,以實際操作規程(含所需資料)為準。在執行過程中,如需查詢或反映相關情況,請登陸東莞地稅網站或拔打電話123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