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階段性減免政策
如果個體工商戶是小規模納稅人,可以按規定享受增值稅的減免政策.
政策內容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註意,是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項目,如果妳是不動產租賃的,就不能享受該優惠政策.
二、應納稅所得不超過100萬元部分個人所得稅減半征收
政策內容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
註意,該優惠政策在預繳稅款時,就可以享受;查賬征收和核定征收的個體工商戶都適用.
三、減征地方"六稅兩費"
1、政策內容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對個體工商戶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註意,個體工商戶如果已經依法享受其他優惠政策,可以疊加享受此優惠政策.
四、階段性緩繳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
1、政策內容
(1)困難行業所屬企業,可申請緩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以下簡稱三項社保費)單位繳費部分,其中養老保險費緩繳實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緩繳期限不超過1年.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2)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的所有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可申請緩繳三項社保費單位繳費部分,緩繳實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期間免收滯納金.
(3)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022年繳納費款有困難的,可自願暫緩繳費,2022年未繳費月度可於2023年底前進行補繳,繳費基數在2023年當地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範圍內自主選擇,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五、符合條件的企業暫免、減征征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1、政策內容
(1)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職職工人數在30人(含)以下的企業,暫免征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2)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達到1%(含)以上,但未達到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按規定應繳費額的50%繳納殘保金;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在1%以下的,按規定應繳費額的90%繳納殘保金.
個體工商戶怎麽交稅?
個體工商戶納稅采用三種稅收制度:查賬征收的稅款;定期定額征收;核定征收.
個體工商戶納稅是指個體工商戶應按照稅務部門的規定正確建立賬簿,準確進行核算.對賬證件全、核算準確的個體工商戶,稅務部門對其實行查賬征收的稅款;對生產經營規模小又確無建賬能力的個體工商戶,稅務部門對其實行定期定額征收;具有壹定情形的個體工商戶,稅務部門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實行核定征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條:企業,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應當於收到申報的當日辦理登記並發給稅務登記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