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辦理流程:登記程序:受理-審核-發放。申請個體工商戶設立登記需要提交的文件、材料包括: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設立登記申請書》,以及法律法規要求的申請人證明營改增身份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業務的相關批準文件。申請從事個體經營的個人或家庭,憑當地戶籍證明及其他相關證明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符合條件的填寫申請登記表,在受理登記之日起30日內作出審核決定,核準登記的發給營業執照,不予登記的書面通知本人。國家規定經營者需要符合特定條件或者經行業主管部門批準的,應當在申請登記時提交相關批準文件。國務院《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規定的審批時限為30日。
法律依據:《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依法對個體工商戶進行監督管理。從事經營活動的個體工商戶應當遵守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和商業道德,誠實守信,依法接受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