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店辦理流程如下
1.帶個人照片、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經營場所證明(房屋租賃合同或房產證復印件)到工商所辦理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
2.帶營業執照復印件、經營場所證明(房屋租賃合同或房產證復印件)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屬於商業批發零售、工業加工修理修配行業分別到國稅局、地稅局辦理國稅、地稅稅務登記證;屬於服務行業直接到地稅局辦理地稅稅務登記證即可。目前國稅、地稅均減免工本費。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辦理需提供的資料1、壹寸照片1張;2、身份證復印件1份;
3、經營場所證明;
4、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提交的其它文件。收費標準登記費每戶20元,變更登記費每戶10元,工本費3元。程序及環節填寫登記表、委托書、提交代理人身份證明。辦理時限:3個工作日。
開分店手續如下:
1、關於營業執照,開分店需要另外申請辦理營業執照。
2、稅務方面,分店在同壹主管稅務局的區域,補充登記分支機構就可以了。
3、如果跨主管稅務局管轄的區域,分店應該向所在地稅務局辦理稅務登記證,並單獨繳納稅收。
法律依據:
《個體工商戶名稱登記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 個體工商戶申請辦理名稱登記,經營範圍涉及登記前置許可的,應當申請名稱預先核準。申請人應當以登記機關核準的名稱報送有關部門辦理前置審批手續。
經營範圍不涉及前置許可,可以申請名稱預先核準,也可以與個體工商戶設立或者變更登記壹並申請辦理。
登記機關辦理名稱預先核準,不得收取費用。
第十三條 申請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核準,應當由申請人或申請人委托的代理人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的登記機關提交以下材料:
(壹)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
(二)經營者的身份證明;
(三)經營者委托代理人辦理的,還應當提交委托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