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警類:行政類:31(包括街道居委、村委、社會團體等);11(包括部隊、武警、邊防等);國內個人消費者:51;運輸類:21(包括船舶、航空公司等);外事類:41(包括外事機構、外籍居民等);無法歸屬的類別列其他:91。剩余沒有規定的位數補“0”。給某部隊開具的納稅人識別號欄填寫:000011000000000。
給軍隊部隊開具增值稅發票的納稅人識別號是:000011000000000如果沒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者無稅務登記證,就根據增值稅普通發票開具的規則來:前四位是“0”,第5、6位是特殊行業的兩位特定編碼。
納稅人識別號原則上是無含義代碼。對於取得技術監督局9位組織機構代碼的納稅人,其納稅人識別號采用6位行政區劃碼加9位技術監督局組織機構代碼。引用6位行政區劃代碼的目的是為了首次賦碼的便捷、防止重碼出現,保證納稅人在全國範圍內被賦予唯壹的納稅人識別號,本身不具有任何語義。任何新開發軟件都不得單獨引用納稅人識別號前六位的區劃代碼,總局統壹開發的已有軟件如果使用了納稅人識別號前六位的區劃代碼,總局將統壹提出解決辦法。
納稅人識別號是納稅人數據信息內外部交換***享的基礎,應保持不變。對於已存在的納稅人識別號不必隨國家行政區劃代碼的調整而調整。對於同壹稅務機關,如果本地區不同時期的行政區劃代碼不同,其所轄納稅人的納稅人識別號的前六位可以有不同的區劃代碼。對新開辦企業可使用新的行政區劃代碼。
擴展資料:
納稅人識別號是稅務登記證上的號碼,通常簡稱為“稅號”,每個企業的納稅人識別號都是唯壹的。這個屬於每個人自己且終身不變的數字代碼很可能成為我們的第二張“身份證”。
2015年1月12日,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本周公布的《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未來每個公民可能都將擁有壹個由稅務部門編制的唯壹且終身不變、用來確認其身份的數字代碼標識。
已領取組織機構代碼的納稅人稅務登記代碼為:區域碼+國家技術監督部門設定的組織機構代碼。
納稅人識別號,壹律由15位、18或者20位碼(字符型)組成,其中:企業、事業單位等組織機構納稅人,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編制的9位碼(其中區分主碼位與校驗位之間的“-”符省略不打印)並在其前面加掛6位行政區劃碼***15位碼,作為其“納稅人識別號”。
國家稅務總局下達的納稅人代碼為15位,其中:1—2位為省、市代碼,3—6位為地區代碼,7—8位為經濟性質代碼,9—10位行業代碼,11—15位為各地自設的順序碼。
從事生產、經營的外籍、港、澳、臺人員稅務登記代碼為:區域碼+相應的有效證件(如護照,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等)號碼。
個體工商戶稅務登記代碼為其居民身份證號碼。個體工商戶和其他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中國公民,以公安部編制的居民身份證18位碼為其“納稅人識別號”;對外國人以其國別加護照號碼作為其“納稅人識別號”。
註意事項:18位納稅人識別號編碼規定:凡是與數字混淆的字母,壹律不列入編碼(編碼中不使用這些字母),這些拋棄的字母是IOZSV,所以開票時應註意。
增值稅普通發票由基本聯次或者基本聯次附加其他聯次構成,基本聯次為兩聯:發票聯和記賬聯。
增值稅專用發票由基本聯次或者基本聯次附加其他聯次構成,基本聯次為三聯:
第壹聯:記賬聯,是銷貨方發票聯,是銷貨方的記賬憑證,即是銷貨方作為銷售貨物的原始憑證,在票面上的“稅額”指的是“銷項稅額”,“金額”指的是銷售貨物的“不含稅金額價格”發票三聯是具有復寫功能的,壹次開具,三聯的內容壹致第壹聯是記賬聯(銷貨方用來記賬);
第二聯是抵扣聯(購貨方用來扣稅);
第三聯是發票聯(購貨方用來記賬);
四聯:
第壹聯 藍色 存根聯
第二聯 棕色 發票聯
第三聯 綠色 抵扣聯
第四聯 黑色 記賬聯
各聯的作用:
第壹聯:存根聯,銷貨方留存備查。
第二聯:發票聯,購貨單位作付款的記賬憑證。
第三聯:稅款抵扣聯,購貨方作扣稅憑證。
第四聯:記賬聯,銷貨方作銷售的記賬憑證。
其中,發票聯,作為購買方核算采購成本和增值稅進項稅額的記賬憑證;抵扣聯,作為購買方報送主管稅務機關認證和留存備查的憑證;記賬聯,作為銷售方核算銷售收入和增值稅銷項稅額的記賬憑證。其他聯次用途,由壹般納稅人自行確定。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納稅人識別號?百度百科-增值稅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