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耕地占用稅應該由誰繳納?

耕地占用稅應該由誰繳納?

占用耕地建房或者從事非農業建設的單位或者個人,是耕地占用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耕地占用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

第三條占用耕地建房或者從事非農業建設的單位和個人,是耕地占用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耕地占用稅。

前款所稱單位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其他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軍隊等單位;“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第四條耕地占用稅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耕地面積為依據,按照規定的適用稅額壹次性征收。(稅收標準)

第五條耕地占用稅的稅額規定如下:

(壹)人均耕地不超過1畝(以縣級行政區域為單位,下同),每平方米10元至50元;

(二)人均耕地1畝以上但不超過2畝的,每平方米8元至40元;

(三)人均耕地超過2畝但不超過3畝的,每平方米6元至30元;

(四)人均耕地3畝以上的地區,每平方米5元至25元。

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根據人均耕地面積和經濟發展情況,確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平均稅額。

各地適用的稅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本條第壹款規定的稅額幅度內,根據當地情況確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核定的適用稅額平均水平不得低於本條第二款規定的平均稅額。

第六條在經濟特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和經濟發達、人均耕地極少的地區,適用稅額可以適當提高,但最高不得超過本條例第五條第三款規定的當地適用稅額的50%。

第七條占用基本農田的,適用稅額在本條例第五條第三款、第六條規定的當地適用稅額的基礎上增加50%。

第八條下列情況免征耕地占用稅:

(壹)軍事設施占用耕地;

(二)學校、幼兒園、養老院、醫院占用的耕地。

第九條鐵路線、公路線、機場跑道、停機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減按每平方米2元的稅率征收耕地占用稅。

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實際需要,在前款規定的情形下,報國務院批準後,可以免征或者減征耕地占用稅。

第十條農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當地適用稅額減半征收耕地占用稅。

農村烈士家屬、殘疾軍人、孤寡老人和居住在革命老區、少數民族聚居區、邊遠貧困山區的農村居民,在規定的用地標準內新建住宅繳納耕地占用稅確有困難的,經當地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免征或者減征耕地占用稅。

第十壹條依照本條例第八條、第九條的規定免征、減征耕地占用稅後,

第十二條耕地占用稅由地方稅務機關征收。

土地管理部門在通知單位或個人辦理占用耕地手續時,應通知耕地所在地的同級地方稅務機關。土地管理部門憑耕地占用稅完稅證明或免稅證明等相關文件,核發建設用地批準書。

第十四條占用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和漁業水域灘塗等農用地建房或者從事非農業建設的,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征收耕地占用稅。

直接為農業生產服務的生產設施占用前款規定的農用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稅。

擴展數據

用耕地占用稅收入在當地建立農業發展基金;中央財政設立農業綜合開發基金後的基本用途和支出範圍。主要包括:

1,用於提高耕地質量、中低產田改造、修建排水、堿化、荒地治理、深耕改土、培肥地力等工程措施所需;

2、擴大耕地量、開墾耕地、灘塗、廢棄地、閑置荒地等支出;

3、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灌溉渠道、防滲工程、打井等配套工程的建設和改造費用;

4、在原有耕地和擴建耕地周圍實施生物措施保護耕地,營造農田防護林、水源涵養等所需的種子、苗木、工具等財政補貼;

5、選育和推廣優良品種,采取先進農業科技措施的費用;

6、實施大型開發項目如開墾和改良耕地項目和引進外資項目所需的前期調查、論證、規劃設計等配套資金;

7、經當地人民政府批準,利用銀行貸款開發農業土地資源項目的貼息支出。

百度百科-耕地占用稅

  • 上一篇:個稅年報申報截止日期
  • 下一篇:公司產權的房子賣給個人怎麽交稅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