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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稅方法哪裏變了?

法律分析:個人所得稅申報的方式可以修改如下:首先登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的軟件,然後在下端輸入,查詢出我已經申報的專項附加扣除的信息,然後點擊已申報的專項附加扣除項目,查看申報情況,最後在本節點點擊修改,即可修改已申報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表。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的實際生產經營和建賬情況,界定如何向納稅人征收稅費。目前征收方式主要有審計征收、核查征收、定額征收和其他征收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稅收征收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a)審計收集。指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提供的賬目所反映的經營情況,按照適用稅率計算繳納稅款的方式。適用於賬簿、憑證、會計等會計制度比較健全,能夠準確核算生產經營狀況,正確計算應納稅額的納稅人。

(2)批準收藏。對於不能提供完整、準確納稅資料的納稅人,稅務機關采取特定方法確定其應納稅所得額或應納稅額,是納稅人納稅的壹種方式。具體包括:

1.檢查收藏。是指稅務機關根據從業人員、生產設備、原材料消耗等因素,核定納稅人在正常生產經營條件下生產的應稅產品的核定產量和銷售額,並據此征收稅款的壹種方式。適用於生產規模小、賬冊不完善、產品分散、稅源分散的小型廠礦和作坊。

2.查收。是指稅務機關根據壹般市場銷售單價,通過核對數量和相應稅額,計算納稅人應稅貨物銷售收入的方式。適用於城鄉集市的臨時經營者和機場、碼頭等場所的經銷商征稅。

3.定期配額收集。指壹些營業額和收入無法準確計算的小工商戶。自行申報和鑒定後,由稅務機關核定壹定時期的營業額和所得稅征收率,實行多稅合並的辦法。企業稅收征收方式鑒定申報指南(變更)

法律依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第二十五條扣繳義務人應當根據納稅人提供的信息及時計算申報扣繳,不得擅自變更納稅人提供的相關信息。扣繳義務人發現納稅人提供的資料與實際情況不符時,可以要求納稅人修改。納稅人拒絕修改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及時處理。除納稅人另有要求外,扣繳義務人應當在年度終了後兩個月內向納稅人提供已辦理的專項附加扣除。

項目、金額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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