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合同中雙方當事人會約定相關的合同款項,那麽這些合同款要交稅嗎?工程合同的稅率又是多少?為整理了這篇文章,幫助妳解決這方面的問題。
壹、工程合同要納稅嗎,稅率是多少
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工程款就是承包人提供勞務的所得。營業稅是對在中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就其所取得的營業額征收的壹種稅。因此工程款是屬於納稅範圍的,營業稅屬於流轉稅制中的壹個主要稅種。2011年11月17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正式公布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方案。2015年5月,營改增的最後三個行業建安房地產、金融保險、生活服務業的營改增方案將推出,不排除分行業實施的可能性。其中,建安房地產的增值稅稅率暫定為11%,金融保險、生活服務業為6%。因此,工程合同的稅率包括了以下幾項: 1、增值稅:按照工程結算款計算增值稅,稅率是11%。 2、城建稅:按增值稅計算繳納城建稅,城建稅稅率: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7%;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鎮的,稅率為1%。 3、教育費附加:按增值稅計算繳納,稅率3%。 4、印花稅:按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金額的 0.3‰ 計算繳納。二、針對同壹工程簽訂兩種合同如何納稅
在現實生活中,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不止約定了制造事項,還有安裝等事項,那麽在合同中約定的款項就不止工程款。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五條,“壹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貨物又涉及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為混合銷售行為。除本細則第六條的規定外,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貨物,應當繳納增值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非增值稅應稅勞務,不繳納增值稅。本條第壹款所稱非增值稅應稅勞務,是指屬於應繳營業稅的交通運輸業、建築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信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稅目征收範圍的勞務。本條第壹款所稱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包括以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為主,並兼營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在內。”和第六條,“納稅人的下列混合銷售行為,應當分別核算貨物的銷售額和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營業額,並根據其銷售貨物的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營業額不繳納增值稅;未分別核算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貨物的銷售額:(壹)銷售自產貨物並同時提供建築業勞務的行為;(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壹般納稅人銷售自行制造的產品並同時提供建築業勞務的行為,屬於細則第六條規定的情況,其混合銷售行為,應當分別核算貨物的銷售額和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營業額,並根據其銷售貨物的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營業額不繳納增值稅。 為您提供了工程合同的4種稅率,並且分析了壹般納稅人就壹個工程簽訂兩個合同怎麽納稅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