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工會經費的繳納基數為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存在以下問題:
(1)都是什麽人的員工?
這裏的所有員工,包括正式員工和非正式員工,也就是說臨時工也包括在內。至於勞務派遣,要看單位和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
(2)工資總額是應付還是支付?
這裏的工資總額指的是應付工資總額,即“實際工資+企業和個人應繳納的五險壹金+個人稅-請假、缺勤等扣除”。勞務派遣公司支付工資的,派遣單位支付的費用屬於勞務費,不作為提取工會經費的基數。
工資個人部分的工會經費怎麽算?
企業支付給職工(包括外籍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貼和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務費(均包括個人所得稅、法定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和其他法定保險金額),不論是否在工資總額中反映,都應列入工資總額,按2%的比例向工會經費繳納,其中基層工會(企業)留成60%,上繳市、縣或區總工會40%。
如能取得工會經費撥繳專用收據,工會經費可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否則,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列支。
工會經費是工會組織開展各項活動所需的費用。來源:(1)會員按照中華全國總工會的規定繳納的會費。(二)工會組織的事業收入。(三)行政方面按照工會法的規定撥付的經費。(4)各級政府、企事業單位的行政補助。在基層工會,工會經費的支出範圍包括群眾活動和事業、工會建設和工會行政工作。在縣級以上工會,工會經費的支出範圍還包括國際活動和基本建設。此外,工會經費支出還包括基層工會繳納的經費和縣級以上工會向下級工會支付的補貼。各級工會代表大會選舉經費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同級工會組織的收支和財產管理情況,並向同級工會大會或代表大會報告工作。
工會經費的計稅依據是應繳還是繳?應該是扣除各種社保費用之前應該發的工資,然後按照2%計算。工會收取的所謂會費也要用於員工,包括各種活動和福利的開支,不能超出法定的支付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