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繳費基數
1,繳費基數是指用人單位工傷保險費的繳費基數為本單位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
2.工資總額是指用人單位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體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
3.職工是指在各種用工形式和各種用工期限內,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所有勞動者。
(2)支付率
1,分類行業基準費率,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工傷保險分類行業基準費率標準分為三類六檔,即壹類行業的繳費費率為職工工資總額的0.5%;第二類行業第壹檔為職工工資總額的0.8%,第二類行業為65438+職工工資總額的0.0%,第三類行業為65438+職工工資總額的0.5%;三產第壹檔次占職工工資總額的2.8%,三產第二檔次占職工工資總額的3.3%。首次確定用人單位工傷保險繳費費率時,按照市政府批準的工傷保險分類行業基準費率執行。
2.利率浮動。從首次確定用人單位工傷保險費率的第二年起,第二、三類行業用人單位費率在分類行業基準費率標準的基礎上浮動,浮動幅度按照用人單位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總額(含全部費用)占支付總額的比例確定。
3.繳納方式:每月10前到地稅局繳納。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七條工傷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工傷保險基金利息和依法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組成。
第八條工傷保險費率根據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則確定。
國家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確定不同行業的差別費率,並根據工傷保險費使用情況和工傷發生率,在每個行業確定若幹費率檔次。行業差別費率和行業內費率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報國務院批準後公布實施。
各地區經辦機構根據工傷保險費使用情況和用人單位工傷發生情況,適用各自行業相應的費率檔次確定單位繳費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