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需要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應當到當地工商局辦理,資料應當包括:
1.營業場所的產權證明文件及復印件;
2、租賃合同及復印件;
3.身份證、復印件、身份證照片、前置許可文件復印件,必要時;
4.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業務,應當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工商聯絡的作用:
與工商局建立良好關系,做好交流工作;
收集工商局各部門對公司的意見和建議;
確定聯絡部聯絡員名單,建立聯絡員名冊,確定組長;
負責市場主體與市場主體登記機關的聯系和溝通。
綜上所述,工商聯絡員可以是法人。營業執照網上年報的聯絡員誰都可以寫,但為了方便記憶,建議寫法人代表和手機號碼,只要辦理年報時能接受手機短信即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十七條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第五十八條
法人應當依法設立。
法人應當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住所、財產或者資金。法人設立的具體條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設立法人,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經有關機關批準。
第五十九條
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在法人成立時產生,在法人終止時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