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是年收入6萬。如果妳12個月累計預交的稅款金額大於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的應納稅額,這種情況就就可以申請退回多交的稅款。也就是說,如果年度匯算後有應退稅額,只要納稅人在申報表的相應欄次勾選“申請退稅”,即完成了申請提交。稅務機關按規定履行必要的審核程序後即可為納稅人辦理退稅,這個退稅期限是30日。納稅人發現多繳稅款,要求退還的,稅務機關應當自接到納稅人退還申請之日起30日內查實並辦理退還手續。
壹是屬於稅法規定的中國居民個人;
二是在壹個納稅年度內(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取得了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或者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中的壹項或多項;
三是按年綜合計稅後需要申請退稅(自願放棄退稅除外),或者應當補稅且存在以下情形之壹:1.綜合所得年收入高於12萬元且應補稅金額高於400元;2.取得收入時,扣繳義務人未依法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壹條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壹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壹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居民個人。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壹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不滿壹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非居民個人。非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納稅年度,自公歷壹月壹日起至十二月三十壹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