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稅。
2、符合專項附加扣除條件,但預繳稅款時沒有及時或沒有申報扣除的只要符合退稅的條件,稅務機關是會退還多扣的稅款的。
勞務報酬收入支付單位所扣的這20%—40%的個稅只是預繳,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進行個稅匯算清繳後,這些稅款大部分都是可以退還的。
個人所埋告得稅退回需要滿足以下幾種條件:
1、綜合所得全年收入額不足6萬,但平時預繳個人所得稅的;
2、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扣除的;
3、因年中就業、退職或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導致前後稅收優惠政策不壹致;
4、沒有任何受雇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通過匯算中液返清繳辦理各項稅前扣除;
5、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適用的預扣預繳率高於綜合所得適用稅率的。
綜上所述,勞務報酬個人所得稅可以退還,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可申請退稅,包括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預繳過個人所得稅,以及符合專項附加扣除條件但未及時申報扣除的納稅人。勞務報酬收入支付單位所扣的20%至40%個稅只是預繳,經個稅匯算清繳後可退還大部分稅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八十九條
依照本條例第八十七條和第八十八條規定享受減免稅優惠的項目,在減免稅期限內轉讓的,受讓方自受讓之日起,可以在剩余期限內享受規定的減免稅優惠;減免稅期限屆滿後轉讓的,受讓方不得就該項目重復享受減免稅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