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自行辦理退稅:壹般可直接到辦稅服務廳進行年度匯算清繳,結清退稅款;
2.可以委托公司的納稅人協助退稅。納稅人可以向所在公司提供上壹納稅年度的綜合所得、相關扣除信息、公司外稅收優惠等信息,委托公司負責納稅的工作人員協助申報納稅和退稅;
3.納稅人可以委托涉稅專業服務單位或者個人代為退稅。
個人所得稅申報流程:
1,納稅人到辦稅服務廳申報納稅窗口領取《個人所得稅申報表》2份並填寫;
2、納稅人持上述材料到辦稅服務廳申報納稅窗口進行申報。當期申報無稅的,經稅務機關審核後,對納稅人提供的資料齊全、內容準確、手續完備、無違規行為、符合條件的,當場進行匯算清繳,並返還壹份給納稅人。
3.當期有稅款的,納稅人應當繳納稅款,稅務機關確認繳納稅款後,應當開具完稅憑證。中國境內的企業(公司)、事業單位、機關、群眾團體、事業單位、個體戶等支付個人應納稅所得額的單位或個人,為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
4.扣繳義務人向個人支付應納稅所得額(包括現金、實物、有價證券)時,不論納稅人是否屬於本單位,都應當按照適用的稅目、稅率代扣代繳其應納的個人所得稅;
5.扣繳義務人應當指定支付應納稅所得額的財務會計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的人員具體辦理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工作。同壹扣繳義務人的不同部門支付應納稅所得額時,應合並申報個人所得稅;
6.扣繳義務人應在每月的次月15日前(遇節假日順延)申報所扣繳的稅款,並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同時報送包括各納稅人姓名、單位、職務、收入、納稅情況等個人收入支付明細表以及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
7.對於采用電子申報方式的扣繳義務人,基層分局可自行決定如何報送個人收入支付清單等相關信息。
綜上所述,個人所得稅退稅是指納稅人在壹定時期內繳納的個人所得稅超過其應納稅額的部分,依法給予優惠。壹般可以直接去辦稅服務廳辦理年度匯算清繳退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壹條
稅務機關發現後,應當立即退還納稅人多繳納的稅款;納稅人自匯算清繳稅款之日起三年內發現的,可以請求稅務機關退還多繳稅款並加計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稅務機關及時核實後應當立即退還;涉及退庫的,應當依照有關國庫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