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采購工作服的會計處理
1、企業根據員工工作的性質和特點,按員工人數統壹制作和要求著裝的工作用品,可以不計入福利費。會計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工具費用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銀行存款
2.企業在商場購買服裝後發放給職工的,應作為職工福利費核算,會計分錄如下:
累積時間:
借:管理費用-職工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付款時間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貸款:銀行存款
3.如果工作服是先采購後按需發放到車間,則在工作服驗收入庫時計入新標準中的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科目:
購買時:
借: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
貸款:銀行存款
收集時:
借:管理費用-工具費用
貸款: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
4.為保證員工工作安全而發放的工作服屬於勞保用品核算,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勞保用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銀行存款
勞動保護費包括工作服、手套、洗衣粉等勞動保護用品,解毒劑等安全防護用品,清涼飲料等防暑降溫用品,以及按勞動部等部門規定的範圍,由接觸有毒物質、矽塵作業、放射作業和潛水、沈箱作業、高溫作業等五類工種勞動保護費支付的保健食品待遇。
員工的工作服可以稅前扣除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幹問題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34號,2011),企業統壹制作,員工著裝工作所需的工作服費用,按照《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可作為企業合理費用在稅前扣除。
因此,企業要求員工著裝時發生的工作服費用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