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區範圍內(含蕭山、余杭、富陽、大江東)暫停實施購房入戶政策。已在網簽平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二手房轉讓合同的購房人,仍按原政策執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進壹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中戶籍改革規定:
1、以合法穩定住所和合法穩定就業為基本條件,調整和完善夫妻投靠、老年投靠、購房落戶、投資落戶、人才引進等現行落戶政策,逐步形成與我市經濟發展、產業結構相匹配的統壹明確的戶口遷移政策體系,重點吸納我市社會經濟發展急需的高層次人才和技術技能型人才落戶。
2、以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為主要指標,合理設置積分分值,堅持總量控制和公開透明、有序辦理、公平公正的原則,建立按積分高低落戶的制度,控制落戶規模和節奏。
擴展資料杭州戶口遷入條件
(壹)夫妻投靠
夫妻婚齡滿2年,壹方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人戶壹致的,可以由當事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辦理夫妻投靠相關手續。
(二)老年投靠
1、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子女全部或多數在杭州市區,外地身邊無子女,在杭城區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申請投靠在杭城區子女;
2、原籍為杭州市區的,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有子女在杭,在杭城區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請投靠在杭城區子女。
(三)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子女(戶口在大中專院校的除外),可按自願原則投靠在杭父母。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人才引進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者(45周歲及以下),在杭落實工作單位,居住滿1年及以上並連續繳納1年及以上的社會保險(不含補繳);
2、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50周歲及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55周歲及以下)學歷者,可享受“先落戶、後就業”政策。
(五)華僑回國定居落戶
獲準回國定居的華僑,應當在批準定居通知書規定的時限內,由本人向定居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戶口登記。
(六)高技能人才落戶
1、45周歲以下具有本省、本市頒發的技師(二級)以上職業資格人員,在杭工作連續滿3年且在杭擁有住房;
2、35周歲以下符合當年我市緊缺職業(工種)目錄並具有本省、本市頒發的高級工(三級)職業資格人員,在杭工作連續滿3年且在杭擁有住房;
3、獲得高級職業資格證書的我市高級技工學校應屆畢業生,在杭落實工作單位。
4、在杭就業期間,國務院各部委授予的操作能手等,省級及以上行業主管部門評比的先進生產工作者、優秀農民工;被評選為本市市級及以上勞動模範(含享受待遇對象),杭州市十佳來杭創業創新青年、道德模範、見義勇為先進個人。
(七)留學回國人員落戶
留學回國人員需辦理《留學人員回國工作證》,憑工作證和學歷認證書辦理。
(八)積分落戶
凡持有杭州市區有效《浙江省居住證》,且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非本市市區戶籍人員,均可申請積分落戶。
杭州房管局-關於暫停實施市區範圍內購房入戶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