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賣二手車屬於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再銷售.涉及稅務的處理如下:
(1)公司購進時已經認證抵扣過的固定資產,再銷售時按17%適用稅率征收,納稅人可以開具專用發票,則其銷售額應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表壹的第1行第1列.
(2)公司按征收率征收增值稅的,按規定應開具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所以其銷售額應填寫在第3列或第5列,根據再銷售的時點填寫在第10行或第11行.
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表壹中的征收率並沒有"減按2%"或"減半"的欄次,所以填寫銷售額及計算應納稅額時應按3%或4%的征收率全額計算.減征的1%或2%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主表第23行"應納稅額減征額"欄,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表壹不體現.
公司賣舊車稅務處理怎麽做
首先不需要去稅務局辦理增加稅種登記手續;其次,屬於非增值稅納稅人銷售已使用過的列入固定資產的舊機動車,按下列公式確定銷售額和應納稅額: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3%)
應納稅額=銷售額×2%
如果是屬於銷售使用過的未列入固定資產的舊機動車,應按如下公式計算:應納稅款=銷售價(或評估價格)/(1+3%)*3%
購進時未抵扣進項稅額,壹般可以分為兩種情況:
根據增值稅相關規定,購進時該固定資產不屬於可以抵扣進項稅額的資產範圍,納稅人購進時當然無法抵扣進項稅額.但銷售時由於政策變化,該固定資產屬於可抵扣的資產範圍.
(1)增值稅轉型前購進的固定資產:生產型增值稅下,購進固定資產不可以抵扣進項稅額,所以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範圍試點的納稅人,其購進的固定資產未抵扣進項稅額.
(2)2013年8月1日前,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納稅人自用的應征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遊艇,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所以企業在2013年8月1日前購進的上述資產也未抵扣進項稅額.
公司出售二手車如何開票?根據我們的介紹,我們了解到公司出售自己使用過的車輛,是需要交納增值稅等稅費的,取得收益也需要開具相關的增值稅發票,至於增值稅發票開具的相關問題,大家可以參考我們上面文字中的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