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工商許可遷入:攜帶工商許可遷出通知書、代碼證和稅務證原件、公章、股東身份證明原件及簽字蓋章復印件等文件材料到當地工商局,工商局受理後7個工作日左右領取遷入地營業執照。
3.稅務移民
(1)稅務遷出備案:準備遷出地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發票購買印刷本、公章、變更地址的公司章程修正案、股東會決議、股東身份證明復印件、法人及財務身份證復印件、財務在職證明到遷出地稅務局辦理。
(2)除稅:準備好新執照原件及復印件、發票領購印刷本、公章、變更地址章程修正案、股東會決議復印件、股東身份證明復印件、法人及財務身份證復印件、財務上崗證,到地稅局辦理。
4.稅務遷入:攜帶新證照原件及復印件、公章、公司章程修正案復印件變更地址、股東會決議復印件、股東身份證明復印件、法人及財務身份證復印件、財務在職證明復印件、新註冊地址協議復印件到遷入地行政服務中心稅務窗口辦理。受理後3個工作日,收到準予遷入通知書。
擴展數據
申請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所提供的基本信息和提交的申請材料原件或復印件是真實、準確、合法、有效的。
2.保證不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行政許可。
3.取得行政許可後,嚴格按照確定的條件、範圍和程序從事相關活動,不得超越行政許可的範圍。
4.不得塗改、倒賣、出租、出借行政許可證件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行政許可證件。
5.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依法接受相關行政機關的事中事後監管和執法檢查,如實提供相關情況和資料。
6.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政策,積極參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誠信經營,爭創信用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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