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帶上修改的公司章程、董事會決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去工商局檔案部門辦理。
工商局收妳百十元的查詢費(具體每個地方不同),開出相關修改內容的公函若幹份。
妳拿著這些公函,到工商局辦證大廳申請營業執照修改。
拿到修改的營業執照後,再帶上公函分別跑國稅、地稅、技監等部門壹壹修改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
再去開戶行更換印鑒。同樣必帶營業執照和公函。
如果涉及管理的部門較多,如衛生、文化、檢疫、消防等,怕常規數量的公函還不夠用。先計算壹下,要求多開幾張。
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有下列情況之壹的,均應辦理變更登記:改變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業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證、護照或者其他合法證件的號碼;改變住所、經營地點;改變登記類型;改變核算方式;改變生產經營方式;改變生產經營範圍;改變註冊資金(資本)、投資總額;改變生產經營期限;改變財務負責人、聯系電話(網址)。
納稅人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持下列證件、資料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變更稅務登記申請書;工商登記變更表及工商營業執照;納稅人變更登記內容的有關證明文件;原稅務登記證件(登記證正、副本和登記表等);其他有關資料。
納稅人因住所、經營地點變動,涉及改變稅務登記機關的,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申請辦理變更、註銷登記前,或者住所、經營地點變動前,持有關證件和資料,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註銷稅務登記。
詳情您最好跑壹次辦稅服務大廳咨詢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