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辦人指的就是某件事情經其手辦理的人員,就是某件事情是由這個人全權負責完成簽字的。
經辦人是部門中事件的提出者及處理者,經辦做完的事需要上面主管查核,經辦人只是業務流程中的壹個階段名稱和辦理人的稱呼。
經辦人的行為屬於職務行為,應該由政府機關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果經辦人屬於故意或有重大過失,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具體的應該根據合同的具體情況分析確定,不能壹概而論。 經辦人是部門中事件的提出者及處理者,經辦做完的事要上面主管查核。如經辦事項是依法或者依職權進行的,不承擔對所經辦事項的法律責任。
註冊企業程序包括下面步驟:
第壹步,公司名稱申請,
第二步,在工商系統遞交材料,
第三步,申領證照;
第四步企業刻公章;
第五步,銀行開賬戶;
第六步,稅務機構備案;
第七步,申領稅票;
第八步,動手開展業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第三條
公司界定及股東責任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