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 註銷登記 前,向原稅務登記管理機關申報辦理註銷稅務登記。 根據《 稅務登記管理辦法 》第二十五條規定:按照規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的納稅人,應當自有關機關批準或者宣告終止之日起15日內,向原稅務機關申報辦理註銷稅務登記。 2、辦理稅務註銷具體步驟如下: (1)先到國稅拿表格:按國稅的要求填寫、簽字,、蓋章、繳銷發票、補稅後,它會收回國稅稅務登記證,給妳壹張國稅註銷稅務登記通知書。 (2)拿著國稅的註銷稅務登記通知書,到地稅拿表格,補稅後,它會收回地稅稅務登記證,給妳壹張地稅註銷稅務登記通知書。 (3)拿著兩張通知書,銷銀行賬戶。 (4)拿通知書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後交回工商局,然後吊銷 營業執照 。 3、公司申請工商註銷登記,應向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1) 公司清算 組織負責人簽署的註銷登記申請書; (2) 公司法 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註銷登記申請書》; (3)法院破產裁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或者決定; (4)股東會或者有關機關確認的 清算 報告; (5)稅務部門出具的完稅證明; (6)銀行出具的帳戶註銷證明; (7)《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 法規 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壹條 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以下統稱企業)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不適用本法。 《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四條 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 非居民企業取得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適用稅率為20%。 《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五條 企業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憑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刻制印章,開立銀行賬戶,申請納稅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