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稅人員包括辦理涉稅事項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業主)、財務負責人、辦稅員、稅務代理人和經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業主)授權的其他人員,辦稅人是壹個自然人,法人是壹個組織,所以法人肯定不可以當辦稅人。
辦稅人員首次辦理涉稅事項時,需要根據不同情況向稅務機關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
1、辦稅人員是法定代表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證件原件;
2、辦稅人員是財務負責人、辦稅員或被法定代表人授權的其他人員,則需出示本人身份證件原件、稅務代理合同原件或授權方的辦稅授權委托書原件。
公司法人代表承擔以下責任:
1、行政責任:法定代表人可能就公司的違法、違規行為承擔行政責任,除非能證明對公司行為不知情;
2、民事責任: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是以其自身的財產為限額對外承擔還款責任。但如果作為股東的法定代表人存在虛構出資、抽逃出資行為,在訴訟過程中有隱匿、轉移資產、或未經清算擅自處分財產等行為,法定代表人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3、刑事責任:在刑法規定某些罪名中,除了對單位進行處罰外,還可能會追究法定代表人等負責人的刑事責任。另外,當公司實際控制人利用公司實施經濟犯罪行為時,法定代表人雖未直接參與,但如果是明知實際控制人利用公司實施犯罪行為,卻未加阻止,或放任實際控制人的行為,則法定代表人也很可能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綜上所述,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事業單位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產生,社會團體法人的理事長或者會長等負責人按照法人章程的規定擔任法定代表人,捐助法人的理事長等負責人按照法人章程的規定擔任法定代表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六十壹條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後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