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是在個人所得稅征管過程中,調整稅務機關與自然人之間社會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個人所得稅是國家對本國公民、居住在本國境內的個人和來自本國的海外個人的所得征收的壹種所得稅。在壹些國家,個人所得稅是主體稅種,占財政收入比重很大,對經濟影響很大。
在我國,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既包括居民納稅人,也包括非居民納稅人。居民納稅人有完全納稅的義務,必須就其來自中國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非居民納稅人只就其來源於中國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2065438年8月31日,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通過,基本費用扣除標準調整為每月5000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條扣繳義務人應當根據納稅人提供的信息辦理扣繳申報,不得擅自變更納稅人提供的信息。
納稅人發現扣繳義務人提供或者申報的個人信息、所得和扣繳的稅款與實際情況不符的,有權要求扣繳義務人更正。扣繳義務人拒絕修改的,納稅人應當向稅務機關報告,稅務機關應當及時處理。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保存專項附加扣除相關信息。稅務機關可以對納稅人提供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進行抽查,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另行制定。稅務機關發現納稅人提供虛假資料的,應當責令其改正,並通知扣繳義務人;情節嚴重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納入征信系統,實施聯合懲戒。
第二十八條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時,可以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的相關信息,扣繳義務人應當在扣繳稅款時扣除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同時從兩個以上地方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扣繳義務人扣除專項附加扣除的,同壹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在壹個納稅年度內只能從壹個地方取得的所得中扣除。
居民個人應在匯算清繳時向稅務機關提供相關資料,扣除專項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