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基本存款賬戶
提供的信息是:
1,開戶許可證
2.銷戶申請
3.剩余的支票
4.簽名卡
5.法人身份證原件及兩份復印件應加蓋公章。
6.法人不到櫃臺辦理的,請提供經辦人加蓋公章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法人的授權委托書。
7.工商局出具的《企業註銷通知書》(個別銀行需國稅、地稅註銷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
註:如公司不再營業,可提供工商局註銷證明,以現金方式提取剩余資金。如果繼續經營,則轉入公司同名賬戶,基本存款賬戶最後註銷。所有壹般賬戶必須先銷戶,資金轉入基本存款賬戶辦理銷戶手續。
第二,壹般賬戶
1.銷戶申請
2.剩余的支票
3.簽名卡
4.法人身份證件及復印件應加蓋公章。
5.如果法人不去櫃臺;請提供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法人授權委托書。6.扣稅賬戶:提供工商、國稅、地稅註銷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
註:剩余資金必須轉入其他同名賬戶。
三。臨時驗資賬戶
(1)驗資成功。
1.開立基本存款賬戶後,公司必須將驗資賬戶內的資金轉入基本存款賬戶(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程序請參見基本存款賬戶辦公室指南)。
2.基本存款賬戶開立成功後,憑開戶許可證到櫃臺辦理。
3.銷戶申請
4.股東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股東必須親自到櫃臺辦理)。
5.簽名卡
(2)驗資不成功。
1.銷戶申請
2、原始資金轉移依據(工商局證明)
3.簽名卡
4.股東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壹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