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公司列入異常名錄,具體看是當時怎麽跟代賬簽的合同。
如果是因年報異常,那麽就是財務公司的過失,且財務公司要處理好年報逾期問題;
如果是因地址無法聯系進入異常,該地址看是否由代辦公司提供,如果當時提供的地址是代辦公司給的且是沒有收費的,那麽這不是代辦公司的責任。
市場上價格參差不齊,要選擇壹家靠譜的公司不容易,所以在辦理咨詢的過程中要擦亮眼睛,選擇壹家靠譜的,不要壹味的只追求低價,低價不代表質量服務不好,但是肯定不會好到哪去。
公司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兩個:
1、地址異常:通過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聯系;
每到年中時候,深圳工商局總會批量將壹大批企業載入經營異常名錄,大量處於異常狀態下的企業,基本都是統壹在6月30日被載入異常。原因都是因為“通過登記的住所(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系”。
公司註冊成功之後,工商會不定期的往註冊地址發送公函。
如果註冊地址不真實,或者不準確的話,將會導致送達的文書無人簽收。
當企業被依法載入經營異常名錄,會導致企業或者法人留下不良記錄,最終會影響公司的誠信記錄。
因為地址經營異常,通常有兩種解決方式:
(1)原地址直接解除這種方式需要確保公司現在的註冊地址,是有公司相關人員在此處辦公,工商局會通過上門或者發送公函的方式,核驗地址的真實性,如果通過則經營異常將得到恢復!
(2)通過變更地址解除變更公司地址是可以直接解除由地址原因引起的經營異常,需要提供資料如下:公司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及變更決定等!
2、未做年報:未按規定期限公示20xx年年度報告。
連續兩年未做年報會被處以罰款,所以現在也要重視工商年報!
3、如果被列為經營異常名錄,對企業的名譽有壹定的損失,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後果壹 : 載入經營異常名錄記錄將伴隨“終生”;
後果二 : 政府部門實施信用聯合懲戒;
後果三 : 日常經營活動受限,金融機構可能因此而不受理其銀行開戶、貸款等業務;
後果四:信用受疑,影響客戶與之交易合作;
後果五:載入滿三年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後果六:企業負責人任職將受限,企業法人的相關信息將納入信用監管體系,三年內不得擔任其他商事主體的高級管理人員。
相關資訊有什麽不明白可@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