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公司需要將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加份數,將25份增加到40份需要到國稅局購票窗口辦理,帶稅務登記證副本、發票領購薄、公章,然後填表格申請,稅管員簽字後會在稅務局的內網中增加單位的購票份數。
二、增值稅專用發票是由國家稅務總局監制設計印制的,只限於增值稅壹般納稅人領購使用的,既作為納稅人反映經濟活動中的重要會計憑證又是兼記銷貨方納稅義務和購貨方進項稅額的合法證明;是增值稅計算和管理中重要的決定性的合法的專用發票。
三、申請臨時增票
所需表格:
1、《發票變更申請審批表》1份
2、 購銷合同(原件或復印件,管理員查驗後返還)
擴展資料:
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的管理。
1、基本規定。壹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包括視同銷售貨物在內)、應稅勞務,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應當征收增值稅的非應稅勞務,除另有規定外,必須向購買方開具專用發票。
2、特殊規定。增值稅壹般納稅人有下列情況,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1)向消費者銷售應稅項目;
(2)銷售免稅項目;
(3)銷售報關出口的貨物、在境外銷售應稅勞務;
(4)將貨物用於非應稅項目;
(5)將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6)提供非應稅勞務(應當征收增值稅的除外)、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向小規模納稅人銷售應稅項目,可以不開具專用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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