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先辦理《藥品經營許可證》和《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再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和《健康證明書》。
如果妳在城市裏開藥店,妳必須滿足這些條件:
1.營業場地不小於40平方米,倉庫不小於20平方米。至少應有1名駐院藥師和1名店員(高中以上學歷或藥學相關專業畢業,或經藥品監督部門考核合格並取得上崗證的人員)。
2.先辦理《藥品經營許可證》和《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再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和《健康證明書》。
新開的藥店也要實行GSP認證,意思是:藥品經營質量管理,壹切按GSP模式操作。
批準與否取決於妳寄了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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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P,衛生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執業藥師,
如果要經營保健品,需要食品藥品經營許可證。
根據《藥品管理法》的規定,開辦藥品經營企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1)依法具有合格的藥學技術人員;(二)具有與所經營藥品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和衛生環境;(三)具有與所經營藥品相適應的質量管理機構或者人員;(四)有保證藥品質量的規章制度。
申請設置藥店,應當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藥品監督管理機構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直接設立的縣級藥品監督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申請《藥品經營許可證》後,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註冊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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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壹、許可內容《藥品經營許可證》(零售)二。設定許可的法律法規依據(壹)《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實施細則》(三)《藥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二)具有法律認可的藥學技術人員;其中,在市區設立零售藥店必須配備2名具有藥師以上職稱的藥學技術人員,其中1為質量負責人;鄉鎮零售藥店的設立必須配備1藥學技術人員。(三)有與經營藥品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和衛生環境;其中,市區零售藥店營業面積不得低於40平方米。鎮內零售藥店營業面積不得少於30平方米,村內零售藥店營業面積不得少於20平方米。(四)有保證所經營藥品質量的規章制度;(五)有保證所經營藥品質量的規章制度;(六)符合GSP的要求。四。許可程序(1)申請編制的申請人在受理窗口提交編制申請材料——受理——市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核並出具意見——窗口領取審批結果(2)申請受理的申請人已完成編制。在受理窗口提交受理申請材料——受理——市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檢查——市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查——窗口領取審批結果五、申請材料(壹)編制申請申請人向市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出編制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壹式兩份)1。創業申請報告。說明申請人的基本情況、開辦原因、企業性質、經營地址、範圍、人員配備、設備設施等。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新企業名稱預先登記核準通知書。3.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a .身份證、暫住證或戶口本b .任職通知(國有、集體、股份制企業)。4.藥學技術人員:a .身份證、暫住證或戶口簿;b .職業資格和職稱證書;c .勞動合同和聘書;d、在職在崗證明材料。5、管理倉庫場地的產權證明和租賃協議,或產權證明。6、質量管理體系目錄。註:提交上述材料中的證書復印件,原件核實後退還申請人。(二)受理申請(三)申請人完成籌建後,向市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出受理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壹式兩份):1。申請驗收和認證;2、《藥品經營許可證》(零售)申請表;3、企業自檢報告;4.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暫住證、藥品相關法律法規培訓證明、個人簡歷5份。與業務相適應的註冊藥學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失業證、身份證復印件,藥學專業技術人員的聘書、勞動合同復印件;6.營業場所和倉庫的使用證明材料;7、各種管理規章制度(特別是藥品質量管理制度);8.營業場所藥品分類陳列方案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