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十八條規定,企業法人應當在主管部門或者審批機關批準後30日內,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第十九條企業法人應當在主管部門或者審批機關批準後30日內,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工商登記或者註銷登記。
根據《公司法》第三條規定,公司是具有獨立法人財產和法人財產權的企業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公司名稱可以改嗎?1.程序
1.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工商行政管理窗口提出申請。受理審查員初審合格後,出具受理通知書或申請材料回執;不符合受理條件的,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單)。
2.對申請人的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並出具登記決定通知書;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應當出具《企業登記材料需要核實事項通知書》,並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
3.1個工作日內(申請材料實質內容需要核實的除外),申請人持《登記決定通知書》到發證窗口換發《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二、申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加蓋公司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證明(加蓋公司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署),應註明具體委托事項、委托人權限及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四)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名稱必須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應當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5)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6)企業名稱變更核準通知書。
公司變更名稱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申請名稱超出其公司登記機關管轄範圍的,其公司登記機關應當向有名稱登記權的公司登記機關申報。
註: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公司申請名稱變更。以上項目未註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應加蓋與原件壹致的公司和代理機構的公章。
第三,法律依據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
第二十六條公司變更登記事項的,應當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未經變更登記,公司不得擅自變更登記事項。
第二十七條公司申請變更登記,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壹)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
(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修改章程的,應當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修改後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登記事項須經批準的,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批準文件。
第二十八條公司變更名稱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三。更改公司名稱的程序更改公司名稱的程序比較簡單:首先妳要去工商局進行“商號的重復核定”,也就是看有沒有其他企業在使用妳的新名稱。如果沒有其他企業在使用,那麽工商局會發出名稱核準通知書。在這篇文章中,我將介紹公司名稱變更的程序,希望對妳有所幫助。
(壹)批準單位(企業營業執照發證機關)
1.企業名稱預先/變更審批表
2.企業擬了壹個新名字。
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及復印件。
4.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二)受理企業變更登記申請(企業營業執照發證機關)
(三)工商受理、許可(企業營業執照發證機關)
1.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加蓋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 * *委托代理人證明(公司公章)
3、企業名稱變更通知書
4.企業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領取新營業執照時可收回正本)。
5.章程修正案(法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
照片將在受理後的第二天起七個工作日內發出。
(四)刻制備案公章
1.必須刻原公司公章和公章。
2、新營業執照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與原件核對)
3.法人資格證書(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原件備查)
4.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與原件核對)
5.刻章申請書(加蓋公司公章)
驗收後第二天取章。
(5)組織機構代碼證的變更
1,公司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
2、新營業執照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與原件核對)
3.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與原件核對)
4.組織機構代碼證申請書(加蓋公司公章)
驗收後第三天發照片。
(6)國家和地方稅收的變化
1.原產國和當地稅務的稅務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2.國稅、地稅稅務變更申請表(加蓋公司公章)
3、新營業執照復印件(復印件加蓋新公司公章,與原件核對)
4.新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公司新公章並與原件核對)。
驗收後第三天發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