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支付工資或者勞動報酬的方式合法從公司賬戶轉出資金;
2.以股東分紅的方式從公司賬戶合法劃轉資金;
3.利用稅收優惠政策及其他相關政策合法轉移公司利潤;
4.以貸款形式合法地從公司賬戶轉移資金;
5.通過發票報銷和提現的方式合法的將資金從公司賬戶轉出。
公司註銷的財務處理:
1.成立清算組:公司註銷前,成立清算組,負責公司的清算工作;
2.債權債務清算:清算組對公司的債權債務進行清理,確保債權人的權益得到妥善處理;
3.資產評估變現:對公司資產進行評估,通過出售、拍賣等方式變現;
4.剩余資產分配:清償債務後,剩余資產按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5.清算報告的編制:清算組應當編制清算報告,並向股東大會或者股東大會報告清算情況;
6.稅務註銷:辦理稅務註銷手續,提交相關稅務清算資料;
7.工商註銷:稅務註銷後,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註銷公司登記;
8.公告:在指定媒體上公告公司註銷,告知公眾。
總結起來,公司註銷前合法提取對公賬戶資金的方法包括支付工資、勞動報酬、向股東分紅、利用稅收優惠政策轉移利潤、借款、發票報銷後提取現金等。,確保公司財務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得到有效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186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公司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賠償、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後,按照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出資比例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第188條
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提交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