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納稅人在“註銷”申報清稅時,要向稅務機關繳納註銷發票。“註銷”後納稅人無法正常開具發票。
如果查詢到的發票是在納稅人“註銷”日期之前開具的,且在正常業務情況下,發票可以正常使用。會計報銷按照國家統壹的財務會計制度執行。
擴展數據
根據《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三十壹條規定,納稅人在辦理註銷稅務登記前,應當向稅務機關提交有關證明文件和資料,結清應納稅款、退(免)稅、滯納金和罰款,上交發票、稅務登記證等稅務證件,經稅務機關核準後,辦理註銷稅務登記手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三證合壹”登記制度改革的通知》第三條規定,實行“三證合壹、壹照壹碼”登記模式的企業,必須先向稅務機關申報清稅,填寫清稅申報表。
企業可以向國稅或地稅的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稅務機關受理後,應同時將企業完稅申報信息傳遞給對方稅務機關。國稅、地稅稅務機關根據各自職責分別清繳稅款,限時辦理。
清稅完成後,壹方稅務機關及時將本部門的清稅結果信息反饋給受理稅務機關,受理稅務機關根據國稅、地稅的清稅結果統壹向納稅人開具清稅憑證,並在交換平臺共享信息。
參考數據
百度百科-稅務登記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三證合壹”登記制度改革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