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註銷清算時,要設置:“清算費用”和“清算損益”兩個基本賬戶,這兩個賬戶的核算內容如下:
1、清算費用:用於專門核算企業清算期間的各項費用成本。其內容包括:清算機構成員的工資報酬、公告費用、咨詢費用和辦公費用、訴訟費用及清算過程中必須支付的其他的清算費用。
這些費用從現有財產中優先支付。“清算費用”賬戶借方登記清算期間的各項清算費用;清算結束時,將其全部發生額從該賬戶的貸方轉入清算損益的借方,本賬戶無余額。
2、清算損益:屬損益類賬戶,專門核算企業清算期間所實現的各項收益和損失。“清算損益”賬戶的貸方反映企業的清算收益,其內容包括清算中發生的財產盤盈、財產重估收益、財產變現的收益和無法償還的債務等;
該賬戶的借方反映企業的清算損失,其內容包括清算發生的財產盤虧,包括損失財產、變現損失和無法收回的債權;期末余額可能在貸方也可能在借方,再將余額轉入未分配利潤賬戶。清算結束時,該賬戶無余額。
擴展資料:
壹、公司註銷的條件: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2、公司章程規定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3、公司因合並、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責令關閉,可申請註銷
二、公司申請註銷登記,應向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清算組織負責人簽署的註銷登記申請書;
2、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註銷登記申請書》;
3、法院破產裁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或者決定;
4、股東會或者有關機關確認的清算報告;
5、稅務部門出具的完稅證明;
6、銀行出具的帳戶註銷證明;
7、《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因破產而清算,適用《企業破產法》和《民事訴訟法》;公司因非破產清算(是指公司自願解散和被責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適用《公司法》和《民事訴訟法》。
三、公司註銷的流程:
先註銷稅務——再註銷代碼——再註銷銀行——最後註銷工商
1、註銷公司國、地稅登記證;
2、到公司主管工商局辦理<公司註銷備案>;
3、登報公告(登報45日後再去註銷公司);
4、登報45日後,再次到工商局辦理註銷申請;
5、到質監局註銷代碼證;
根據我國最新《公司法》規定,當公司所屬人註銷公司申請開始後需要成立清算組,清算組應當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公司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省級以上的報紙上公告。
公司債權人應當在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註銷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債權,即公示主要是為了讓公司的稅務債權的清算,所以註銷公司壹定要登報。
四、註銷公司的周期:
壹般為壹到三個月,因為工商要查債權債務,稅務要查規稅狀態還要登報公示等。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工商企註字〔2016〕25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