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業經營過程中,當公司經營不下去時,為避免麻煩,會將公司法人變更為其他人,以免去公司註銷的繁瑣程序。那麽,公司法人變更和公司註銷哪個更方便呢?本文將帶領企業對此進行具體了解。
當前,在企業經營過程中,存在這樣壹種情況,當公司經營不下去時,為避免麻煩,會將公司法人變更為其他人,以免去公司註銷的繁瑣程序。那麽,公司法人變更和公司註銷哪個更方便呢?接下來,本文將帶領企業對此進行具體了解。
壹般來說,相較於公司註銷,公司法人變更會更方便壹些。這也就是為什麽會有壹些企業選擇將即將破產註銷的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為其它人的原因了。不過,對於這類企業來講,其如若不符合變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條件,最好還是前往相關部門及時辦理公司註銷手續,以避免放任不管,為企業及相關責任人帶來壹系列麻煩。
壹、公司註銷基本程序
該流程大致為:
1、清算。公司到登記機關辦理公司註銷程序之前壹定要依法進行公司清算,包括終止生產經營銷售活動、了結公司事務、了結民事訴訟、清理債權和債務和分配剩余財產等。具體步驟為:
(1)成立清算組;
(2)展開清算工作;
(3)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
(4)提出清算方案。
2、登記。公司註銷過程中需要分別去以下7個部門或機構辦理相應的賬戶註銷手續,分別為:
(1)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繳清社保費用,然後註銷公司社保賬號。
(2)稅務局:核查是否有未繳清稅款或費用,然後註銷公司的國、地稅。
(3)報紙媒體:公司需自行登報公示,宣告公司即將註銷。
(4)工商局:辦理公司註銷備案,註銷營業執照。
(5)開戶行:註銷公司開戶許可證和銀行基本戶等其他賬戶。
(6)質監局:到質監局註銷公司的許可證例如生產許可證。
(7)公安機關:註銷公司印章的法律效應(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至此,公司註銷基本完成。
二、公司不註銷的危害
對於不經營且不註銷的企業來說,如若長期放任不管,其對公司相關責任人造成的不良影響主要有:
1、法人股東3年內不得擔任其它企業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經理;
2、企業名稱3年內不得使用;
3、法人股東被列入征信黑名單,不能貸款買房、移民、領取養老保險;
4、如果涉及有欠稅款,企業法人代表會被阻止出境,不能乘坐飛機和高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