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是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逾期未繳納稅款的行為。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規定期限內不繳或者少繳應納或者應解繳的稅款,經稅務機關限期催繳無效的,除可以采取強制征收的辦法外,還可處以不繳或少繳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款,采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妨礙稅務機關追繳的稅款,數額在1萬元以下的,由稅務機關追繳欠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欠繳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款,采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致使稅務機關無法退繳欠繳的稅款,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除由稅務機關追繳欠繳的稅款、滯納金外,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欠繳稅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欠繳稅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證券法》的規定,公司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2)具有持續盈利能力,財務狀況良好;
(3)最近三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無其他重大違法行為;
(4)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企業公開發行股票除了滿足上述條件外,還需滿足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具體合規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