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納稅是在發現稅額與實際不符時補稅。常見的自查補稅情況有:壹是納稅人通過自查程序發現納稅申報期內補稅錯誤,並在納稅申報期內完成補稅申報繳納;二是納稅人通過自查程序發現已過納稅申報期的稅目有誤,補充申報繳納稅款和滯納金。自查及納稅情況:
1.不真實的商業活動。稅務局會通過大數據平臺、同行業經營情況區域對比、電表等手段,檢查妳的企業是否真實反映了所有經營活動,是否存在表外經營。
2.不真實的成本分配企業使用成本收入比公式,部分收入為微利或持平銷售,與實際利潤不符。小輝提醒:收入成本要匹配,微利、銷售平平、毛利低或“倒掛”都要納入考核重點。
3.扣款憑證不符合要求。如果企業的抵扣憑證中有壹些白條,有壹些假發票,有壹些與個人消費有關的發票,有壹些與經營活動無關的憑證,那麽壹旦被發現,稅務機關就會對妳的賬目真實性進行全面核查,甚至進行處罰。
4.未按要求進行納稅調整。
真正虧損的企業也要按要求進行納稅調整。壹般情況下,企業按照會計制度進行核算,所以年度匯算清繳中有很多納稅調整項目,但實際情況是未調整或不完整的,所以妳會被納入考核重點。
5.關聯交易不遵循獨立交易原則。如果壹個企業有壹個免稅公司和壹個應稅公司,成本費用沒有獨立核算,導致應稅公司大量虧損,那麽可能就有大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