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向國家交房產稅,出租方要按租金年收入的12%交納房產稅。
2、印花稅,租賃雙方在辦理租賃登記時應按租賃合同所載租賃金額的千分之壹貼花。
3、所得稅,如出租方為企業,應交納企業所得稅。如出租方為個人,應交納個人所得稅。
租房前需了解哪些問題:
1、如果簽訂合同對象是代理人或轉租人,不是產權本人。那麽代理人需出示委托書原件;轉租者需則提供產權人同意轉租的書面文件。
2、繳納押金壹般是為了避免承租人要承擔但未繳付的費用,因此押金的金額取決於租期的時間、裝修程度及家具家電數量等因素。壹般押金越高,對於出租人的保障也越高。
3、家具、家電等在合同中也要有相關的約定,如維修義務等,而且水電費、物業費等的繳費也要明確約定。同時相應的違約責任也要備註清楚。如出租人逾期交房租或擅自退租等或出租人擅自收房等情況,都需要支付違約金的。
4、最後根據法律法規,承租人擁有兩大保障,其壹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房屋的權利,其二承租人不購房也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法律效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契稅法》
第十壹條
納稅人辦理納稅事宜後,稅務機關應當開具契稅完稅憑證。納稅人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查驗契稅完稅、減免稅憑證或者有關信息。未按照規定繳納契稅的,不動產登記機構不予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
第十二條
在依法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前,權屬轉移合同、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不生效、無效、被撤銷或者被解除的,納稅人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已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應當依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