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用車管理規定細則有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遵循統壹管理、定向保障、經濟適用、節能環保的原則等等。
1、為了進壹步規範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有效保障公務活動,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和節約型機關建設,根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機關事務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2、本辦法適用於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以及工會、***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
3、本辦法所稱公務用車,是指黨政機關配備的用於定向保障公務活動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
機要通信用車是指用於傳遞、運送機要文件和涉密載體的機動車輛。
應急保障用車是指用於處理突發事件、搶險救災或者其他緊急公務的機動車輛。
執法執勤用車是指中央批準的執法執勤部門(系統)用於壹線執法執勤公務的機動車輛。
特種專業技術用車是指固定搭載專業技術設備、用於執行特殊工作任務的機動車輛。
4、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遵循統壹管理、定向保障、經濟適用、節能環保的原則。
5、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實行統壹制度規範、分級分類管理。黨政機關公務用車主管部門負責本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工作,根據職責實行統壹編制、統壹標準、統壹購置經費、統壹采購配備管理;指導監督下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工作。
公務用車配備和經費管理:
1、公務用車主管部門根據公務用車配備更新標準和現狀,編制年度公務用車配備更新計劃。
2、財政部門根據年度公務用車配備更新計劃,按照預算管理有關規定統籌安排購置經費,列入公務用車主管部門預算。
3、財政部門會同公務用車主管部門制定公務用車運行費用定額標準,統籌安排公務用車運行費用,列入黨政機關部門預算。
4、公務用車主管部門按照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統壹組織實施公務用車集中采購。
5、黨政機關應當配備使用國產汽車,帶頭使用新能源汽車,按照規定逐步擴大新能源汽車配備比例。
6、地方各級黨政機關確因工作需要超出規定標準配備公務用車的,必須報省級公務用車主管部門批準。
黨政機關原則上不配備越野車。確因工作需要,按照程序報批後,可以適當配備國產越野車。越野車不得作為領導幹部固定用車。
7、除涉及國家安全、偵查辦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車外,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產權註冊登記所有人應當為本機關法人,不得將公務用車登記在下屬單位、企業或者個人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