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壹條的規定,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但在中國境內居住滿壹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按照法律規定,個稅起征點是3500元,公務員也不例外。1.公務員的工資稅如何扣除1,年終獎的應納稅額?年度獎金個人所得稅適用稅率:年終獎總額/12然後適用稅率=年終獎總額×年終獎適用稅率-速算扣除2。工薪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工薪收入-“五險壹金”-扣除額)×適用稅率-免稅額3500,采用超額累進稅率計算方法繳納的稅款=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額,實際工資=應發工資-四金-繳納稅款。月應納稅所得額=(應付工資-四金)-3500。2.減免稅優惠政策1《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下簡稱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壹款第三項、第七項規定,幹部職工的補貼、津貼、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退職生活費,免征個人所得稅。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局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征收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規定,獨生子女津貼、托幼津貼、出差津貼、缺餐津貼、不計入公務員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家庭成員副食品津貼不征收個人所得稅。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0號)規定,單位和個人在不超過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2%的範圍內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個人實際領取(贍養)原繳存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免征個人所得稅。4.《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費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8號)規定,生育婦女按照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的生育保險辦法取得的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或者其他生育保險性質的津貼、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5.《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24號)規定,個人按照《廉租住房保障辦法》(建設部等9部委令第162號)取得廉租住房貨幣補貼的,免征個人所得稅。6.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黨員繳納抗震救災專項黨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8〕60號)規定,黨員個人通過黨組織繳納的抗震救災專項黨費,允許在個人所得稅前扣除。7.《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向地震災區捐贈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8〕55號)規定,個人通過扣繳單位或直接通過政府機關、非營利組織向災區捐贈的,允許其根據政府機關或非營利組織出具的捐贈憑據和扣繳單位記錄的個人捐贈清單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8.《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高級專家延長退休期間工資薪金所得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7號)規定,工資、薪金、津貼、補貼等所得,高級專家在延長退休期間從其勞動人事關系所在單位取得的,按國家有關規定統壹發放的,視同退休工資,免征個人所得稅。三。稅收政策1。《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年度壹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計征方法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規定,納稅人取得年度壹次性獎金,單獨作為壹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計算扣繳個人所得稅。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確定生活補貼範圍的通知》(國稅發[1998]155號)規定:從福利基金和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超過國家規定比例或基數的各種補貼、補助;或者從福利費、工會經費中支付給本單位職工的補貼、補助,計入“工資、薪金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以上是如何扣除公務員工資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