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壹種情況考生只參加公***科目筆試和面試
綜合成績計算方法公***科目筆試總成績(非通用語職位和特殊專業職位筆試合成成績)占50%,面試成績和專業科目考試成績***占50%綜合成績計算方法(行測+申論)/2×50%+面試×50%) 因為行測和申論的總分是200分而成績計算是百分制,所以要除以2。
2、第二種情況考生除了參加公***科目筆試和面試還要參加專業科目考試
特殊職位成績排名方式:7個非通用語職位:按照公***科目筆試成績與外語水平考試成績1:1的比例進行合成後排序
銀監會、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特殊專業職位:按照公***科目筆試成績與專業考試成績1:1的比例進行合成後排序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按照公***科目筆試成績與專業考試成績1:1的比例進行合成後排序
綜合成績計算方法公***科目筆試總成績(非通用語職位和特殊專業職位筆試合成成績)占50%,面試成績和專業科目考試成績***占50%綜合成績計算方法(行測+申論)/2×50%+面試×50%) 因為行測和申論的總分是200分而成績計算是百分制,所以要除以2。
擴展資料
中國公務員正規統壹都叫國家公務員,不管是中央還是地方都是國家公務員,具體才分為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和地方國家公務員。
公務員考試分為中央和地方兩種形式:
國家公務員考試是指:中央、國家機關以及中央國家行政機關派駐機構、垂直管理系統所屬機構錄用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的考試。
地方的公務員考試是指:地方各級黨政機關,社團等為招錄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而組織進行的各級地方性考試。
中央和地方考試單獨進行,不存在從屬關系,考生根據自己要報考的政府機關部門選擇要參加的考試,也可同時報考,相互之間不受影響。
中央公務員考試和地方考試性質壹樣,都屬於招錄考試,考生填報相應的職位進行考試,壹旦被錄取便成為該職位的工作人員。具體公務員政策可參看國家公務員網的相關政策。
地方公務員考試有資格考試和招錄考試兩種,資格考試即成績合格者發給公務員資格證書,考生可憑此資格證在市、區、縣等國家機關求職,如北京市。有的需要再參加具體部門的壹些考試,有的直接面試考核。絕大多數地方公務員考試采用的是招錄考試的方式,考生選擇職位報名參加考試,考上後就直接錄取為該部門的公務員,和中央公務員考試程序壹樣。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