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借款人及配偶無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或原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已結清;
(二)貸款用於購買、建造、大修自住住房。其中購買期房的申請貸款時間自簽訂購房合同之日起不超過2年,購買現房的申請貸款時間自簽訂購房合同之日起不超過1年,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申請貸款時間自審批之日起不超過1年;
(三)購買首套住房的首期付款比例不低於30%以上,購買第二套的首期付款比例不低於國家、省規定的比例;
(四)個人信用記錄符合規定標準、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並同意選擇本辦法規定的償還、擔保方式。
八、繳存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提供哪些基本資料?
答:借款人應當向其住房公積金開戶的中心(管理部)提出借款申請,應提供以下基本資料:
(壹)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
(二)借款人及配偶基本情況;
(三)加蓋借款人及配偶單位財務公章的月工資表及夫妻雙方的其它收入證明;
(四) 婚姻證明復印件;
(五)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購房合同或協議、首期付款憑證;自建住房的提供土地使用權證和規劃部門審批文件;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產部門出具的該棟房屋危房鑒定書,房屋權屬證明、費用支付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