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組織不同
地方省級公務員考試與國家公務員考試的根本區別是由考試組織部門、招錄單位和地域範圍決定的。組織部是指從考試計劃、考試到錄用的壹系列程序的組織;招錄單位是指用人單位,即公務員考試的需求者和錄用公務員的接受者;地域範圍是指考試地點。國家公務員考試由國家公務員局組織,地方公務員考試由地方組織部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組織。
第二,考試內容不同。
省考和國考在考試時間、考試內容、考試地點、考試難度等方面都有或多或少的區別。就考試時間而言,國考時間基本是固定的。報名時間在10的10月中下旬,考試時間在110的10月下旬,面試時間在次年的2-5月。近年來,參加聯考的省份越來越多,2016參加聯考的地區增加到25個,為歷年之最。就考試內容而言,兩者都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閉卷。就題型和考試難度而言,國考相對穩定,而省考在國考的基礎上略有創新,以體現本省特色,國考相對比省考難度更大。國考的題量比省考多,申論閱讀材料的字數也比省考多。詳見國考和省公考考試大綱及試題。
第三,編制和福利待遇不同
通過省考和國考的公務員都是“國家公務員”,都是按照公務員法和同壹制度管理,而且錄用後也有統壹的薪酬制度。但由於地域範圍、部門(行業)類別、單位級別的不同,薪酬和晉升空間也會有所不同。從地域上看,東部沿海和壹線城市平均工資水平高於中西部地區;分部門(行業)來看,海關、金融、證券、財稅系統的工資福利高於其他部門;在晉升空間上,行政執法和綜治人員因為工作內容是公開的,可以跨地區、跨行業流動、任職,而壹些垂直管理部門,如國稅、海關系統,只能在本系統內晉升、調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