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務員工資由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組成。
1,基本工資的標準全國統壹,分為崗位工資和等級工資。
崗位工資根據個人擔任的領導職務或職級制定:
壹級科員780,四級主任科員940,副科員1010,三級主任科員1050,二級主任科員1170,正式科員1260,壹級主任科員1330;四級調研員1510,副處級調研員1630,三級調研員1730,二級調研員1950,主任科員2100,壹級調研員220。
等級工資隨工齡增長緩慢,剛畢業本科定為25-2,1315元,兩年後變成25-3,1380元;碩士定在24-2,1396元。兩年後變成24-3,就是1470元。
2.津貼補貼標準全國不統壹,不同地區、不同部門差異很大。
比如青海、雲南等地有艱苦邊遠地區津貼,人民警察三級警司有660元的警銜津貼,稅務局有300元的納稅津貼,司法局有1200的政法津貼。
3、獎金大頭是目標責任制考核獎,與所在單位和地區的考核結果掛鉤。經濟發達地區會超過65438+萬,落後地區可能是2萬。
二、工作人員的工資由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組成。
1,基本工資的標準也是全國統壹的,由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組成。
以管理人員為例。9級員工1620,8級員工1840,7級員工2070,6級員工2360,5級員工2780。薪級也取決於工作年限,從260到7204不等。
2.績效工資分為基礎績效工資和激勵績效工資,按照個人工資的壹定比例發放,基本類似於津補貼。
3.津貼補貼和公務員差別不大,但專項補貼會少壹些。
比如絕大多數事業編制人員沒有車補,公安局事業編制人員沒有警銜津貼,司法局事業編制人員沒有政法津貼。
4、許多事業單位也有目標責任制考核獎,但比公務員少。
壹般來說,黨政機關事業編制人員的年收入和公務員相差不大。以浙江為例,同級事業編制人員約少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