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人自傳
(1)從小學到大學及參加工作的簡歷(時間要具體)。
(2)本人學習或工作期間所獲表彰情況。
(3)個人的成長經歷及個人有哪些優點、特長等。
(4)家庭主要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的姓名、準確出生時間、工作單位或住址(所屬村、社區、街道名稱)、政治面貌,主要包括父母親、配偶、爺爺奶奶、兄弟姐妹、叔叔、姑姑、舅舅、姨、嶽父母(公婆)。
2、提供畢業證書原件、人事檔案的存放地。
3、提供戶籍證明材料(戶口復制件)。
4、提供本人的現實表現證明材料(應屆生由學校及當地派出所出具、歷屆生由戶口所在地的村、社區、街道及派出所出具)。
5、父母親、配偶、爺爺奶奶、兄弟姐妹、叔叔、姑姑、舅舅、姨、嶽父母(公婆)所在單位、村、社區、街道出具現實表現證明材料及所在地派出所的政審材料(非警察類只需開父母和兄弟姐妹的即可)。
6、近期壹寸免冠彩色照片8張。
7、未婚證明(計劃生育證明)。
8、無犯罪記錄證明書等證明材料。
縱觀公務員考試之路,其軌跡大概是這樣的:等公告→職位查詢→報名→資格審查→繳費→打印準考證→筆試→查成績→面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政審→公示→上班。我們說,這個軌跡看似簡單,實際每壹步都走得很揪心,有的人由於報名環節選了壹個競爭很大的崗位,即使筆試考了不錯的分數也無緣面試;有的人因崗位報的巧,輕而易舉就能入圍面試;也有的人,筆試面試體檢都順利通關了,結果輸在了政審這個臨門壹腳環節,與公務員失之交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