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最低服務期限,是不能辭職的。新錄用公務員在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含試用期),《公務員法》也規定:公務員未滿國家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的,不得辭去公職。
對於妳這種情況,只有離職去做博士後了。但是離職會帶來壹定的風險和後果,包括妳以後不能報考公務員、工作的兩年單位不給妳補辦社保(辭職的可以補辦)等等;而若強行要求辭職的話,需要交納違約金,且被記入誠信檔案。
離職和辭退不壹樣。離職是妳主動的離開公務員隊伍,而不管單位批準不批準;辭退是帶有壹定的懲處味道,是公務員單位主動要求妳離開,不管妳本人願意不願意。
擴展資料:
新錄用公務員有下列情形的,試用期順延,順延期滿後再行考核。
(壹)因病、事假累計超過40個工作日不在職的,試用期順延至補足其不在職的工作日後考核,在報到後壹年半仍未補足的,視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產假、哺乳期內不在職的,試用期順延至補足其不在職的工作日後考核。
(二)被立案審查尚未結案的,待結案後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三)受到記大過以下處分尚在處分期內的,試用期順延至處分期滿後考核。
(四)法律、法規規定影響試用期滿考核正常進行的其他情形,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