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資稅率是多少?
1,工資範圍在1-5000元之間,含5000元,適用的個人所得稅稅率為0%;
2.工資在5000元至8000元之間,含8000元的,適用的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
3.工資在8000-17000元範圍內的,含17000元,適用的個人所得稅稅率為10%;
4.工資在17000元至30000元之間的,含30000元,適用的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5.工資在3萬元至4萬元之間的,含4萬元,適用的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5%;
6.工資在4萬元至6萬元之間的,含6萬元,適用的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0%;
7.工資在6萬元至8.5萬元之間的,含8.5萬元,適用的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5%;
8.工資範圍在85000元以上的,適用的個人所得稅稅率為45%。
二。辦理稅務登記所需材料如下:
1,營業執照復印件;
2.法人代碼證復印件;
3.公章和財務章;
4.公司章程;
5.銀行賬號證明;
6.自有房屋產權證或房屋租賃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壹條為了保護商業銀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戶的合法權益,規範商業銀行行為,提高信貸資產質量,加強監督管理,保障商業銀行穩健經營,維護金融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所稱商業銀行,是指依照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的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的企業法人。
第三條商業銀行可以經營下列部分或全部業務:
(壹)吸收公眾存款;
(二)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
(三)辦理國內和國際結算;
(4)辦理票據承兌和貼現;
(五)發行金融債券。
(六)代理發行、兌付和承銷政府債券;
(七)買賣政府債券和金融債券;
(八)從事同業拆借;
(九)代理買賣外匯;
(十)從事銀行卡業務;
(十壹)提供信用證服務和擔保;
(十二)代理支付和保險代理業務;
(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務;
(十四)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