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稅和減稅項目的銷售額應單獨核算;不單獨核算銷售額的,不得減免稅。
第十九條規定了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 (壹)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必須收到銷售價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價款的證據。
天;如果先開具發票,則為開具發票的當天。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繼續實施供熱企業增值稅、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11號)
根據壹項規定,2009年至2010采暖期內,供熱企業向居民個人(以下簡稱居民)取得的采暖費收入,繼續免征增值稅。向
居民供熱取得的采暖費收入包括供熱企業直接向居民收取的采暖費、其他單位收取的采暖費和單位代居民繳納的采暖費。
免征增值稅的采暖費收入,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單獨核算。通過熱能產品經營企業
向居民供熱的供熱產品生產企業,應當根據供熱產品經營企業從居民處實際取得的采暖費收入占經營企業全部采暖費收入的比例確定。
設置免稅收入的比例。
第三條規定,本通知所稱供熱企業是指熱力產品生產企業和熱力產品經營企業。熱力產品生產企業包括專業供熱企業和兼營企業
經營供熱企業和自供熱單位。
第四條規定,本通知所稱三北地區是指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自治區、遼寧、大連、吉林、黑龍江。
龍江、山東、青島、河南、陜西、甘肅、青海、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根據上述規定,2009年至2010采暖期內,三北地區供熱企業向居民個人(以下簡稱居民)收取的采暖費。
收入將繼續免征增值稅。兼營免稅項目的,免稅項目的銷售額應當單獨核算;未單獨核算銷售額的,不得免稅。先向納稅企業開具完稅證明。
票,確認開票當日增值稅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