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應當按月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停止計提折舊。提足折舊後,不管能否繼續使用,均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也不再補提折舊。
二、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方法有:
1、直線折舊法
(1)年限平均法
年限平均法是指將固定資產的應計折舊額均衡地分攤到固定資產預定使用壽命內的壹種方法。采用這種方法計算的每期折舊額相等。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 =(1 - 預計凈殘值率)/ 預計使用壽命(年)*100%
月折舊率 = 年折舊率 / 12
月折舊額 = 固定資產原價 * 月折舊率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據實際工作量計算每期應提折舊額的壹種方法。計算公式如下: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 固定資產原價 * (1 - 預計凈殘值率)/ 預計總工作量
某項固定資產月折舊額 = 該項固定資產當月工作量 *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2、加速折舊法
(1)年數總和法
年數總和法也稱合計年限法,是指將固定資產的原價減去預計凈殘值後的凈額,乘以壹個以各年年初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做分子,以預計使用年限逐年數字之和做分母的逐年遞減的分數計算每年折舊額的壹種方法。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 =尚可使用年限/預計使用年限的年數總和*100%
預計使用年限的年數總和=n*(n+1)/2
月折舊率 = 年折舊率 / 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預計凈殘值)*月折舊率
(2)雙倍余額遞減法
雙倍余額遞減法是指不考慮固定資產預計凈殘值的情況下,根據每期期初固定資產原價減去累計折舊後的余額(即固定資產凈值)和雙倍的直線折舊率計算固定資產折舊的壹種方法。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2/預計使用壽命(年)*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凈值*月折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