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固定資產減值準備與遞延所得稅資產
《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規定,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低於其賬面價值的,應當將資產的賬面價值減記至可收回金額,減記的金額確認為資產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計提相應的減值準備。依此規定,企業集團內部交易形成的固定資產,當存在減值跡象並確認發生減值時,按準則規定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會計處理為:借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貸記“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科目。壹方面作為資產損失減少了企業的利潤,另壹方面形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減少了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
《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固定資產和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損失,轉讓財產損失,呆賬損失,壞賬損失,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以及其他損失可以所得稅前扣除;但未經核定不符合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資產減值準備、風險準備等準備金支出不得所得稅前扣除。由於會計準則與稅法規定不同,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計提減值後的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之間產生了可抵扣暫時性差異(賬面價值小於計稅基礎),企業將其暫時性差異對所得稅的影響確認為遞延所得稅資產。
企業集團內部交易形成的固定資產,購入企業按售價(假設不考慮增值稅及其他費用)作為固定資產原價入賬;銷售企業要按售價確認銷售收入並計算銷售利潤。從企業集團角度看,該交易只是物資的內部調撥,不會產生損益。但在日常會計業務處理中,購入企業計提的減值準備中包含了內部未實現的銷售利潤,為此,在編制合並會計報表時,必須將多計提的減值準備中包含了內部未實現銷售利潤予以抵銷,同時抵銷由此形成的遞延所得稅資產。
二、首次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期間的抵銷處理
企業集團內部交易形成的固定資產,計提減值準備及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抵銷處理有兩種情況:
第壹,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小於或等於固定資產原價中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的賬面余值(即:原價中未實現的內部銷售利潤的賬面余值=原價中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累計多計提的折舊額),其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的抵銷數額為內部計提的減值準備數額,同時抵銷由此產生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形成的遞延所得稅資產的金額。
第二,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大於固定資產原價中未實現的內部銷售利潤的賬面凈值,其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的抵銷數額不能超過固定資產原值中未實現的內部銷售利潤的賬面余值(從企業集團角度看,已發生減值)。同時抵銷遞延所得稅資產的金額。
例1:20×7年1月1日,A公司(母公司)以500000元價格(不考慮增值稅及其他費用)將其生產的產品銷售給B公司(子公司),產品的銷售成本為400000元,銷售毛利率為20%。B公司購入該產品作為管理用固定資產投入使用,並按500000元作為固定資產入賬。會計和稅法折舊年限為5年,均采用直線法計提折舊,預計凈殘值為零。B公司所得稅率為25%(為了簡化處理,20×7年度按12個月計提折舊)。20×8年12月31日,假定B公司表明其可收回金額為276000元,其使用年限為3年。A公司20×8年編制合並會計報表時有關抵銷處理如下:
20×8年B公司有關業務處理
當年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500000-500000÷5×2)-276000=24000(元)
固定資產賬面價值=500000-500000÷5×2-24000=276000(元)
固定資產計稅基礎=500000-500000÷5×2=300000(元)
可抵扣暫時性差異=300000-276000=24000(元)
遞延所得稅資產=24000×25%=6000(元)
本年原值中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賬面余值=(500000-400000)-(500000-400000)÷5×2=60000(元)
B公司本年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24000元小於當年原值中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賬面余值60000元,應將計提的減值準備全部抵銷,同時抵銷遞延所得稅資產。
(1)計提減值準備的抵銷
借:固定資產—減值準備24000
貸:資產減值損失24000
(2)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抵銷
借:所得稅費用(24000×25%)6000
貸:遞延所得稅資產6000
上例中,若B公司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大於年原值中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賬面余值60000元,企業集團編制合並財務報表時最多只能抵銷6000元,超過部分不能抵銷,因為企業集團的固定資產已發生了減值。
三、以後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期間的抵銷處理
企業集團在以後會計期間編制合並財務報表時,首先,應將以前期間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及遞延所得稅資產對本期期初未分配利潤的影響予以抵銷,調整本期初未分配利潤的數額。其次,壹是期末經減值測試固定資產仍繼續減值,則須將本期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及由此形成的遞延所得稅資產予以抵銷;二是經測試固定資產不再減值,其差異發生相反變化應將回轉差異對遞延所得稅資產予以抵銷。
例2:接例1,20×9年12月31日,假定B公司表明其可收回金額為162000元,尚可使用年限為2年。A公司在編制合並會計報表時有關抵銷處理如下:
B公司當年本年業務處理:
提取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500000-500000÷5×2-276000÷3)-162000]-24000=22000(元)
固定資產賬面價值=[(500000-500000÷5×2-276000÷3)-(24000+22000)=162000(元)
固定資產計稅基礎=500000-500000÷5×3=200000(元)
可抵扣暫時性差異=200000-162000=38000(元)
本期確認暫時性差異=38000-24000=14000(元)
遞延所得稅資產=14000×25%=3500(元)
原值中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賬面余凈值=原價中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累計多計提的折舊—本年初累計已計提的減值準備=100000-(100000÷5×2)-(100000-40000-24000)÷3-24000=24000(元)
B公司本年提取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22000元小於當年原值中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凈值24000元,應將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全部抵銷,同時抵銷本期形成的遞延所得稅資產。
A公司合並抵消處理如下:
(1)以前期間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的抵銷
借:固定資產—減值準備24000
貸:未分配利潤—年初24000
(2)以前期間形成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抵銷
借:未分配利潤—年初6000
貸:遞延所得稅資產6000
(3)本期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的抵銷
借:固定資產—減值準備22000
貸:資產減值損失22000
(4)本期形成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抵銷
借:所得稅費用3500
貸:遞延所得稅資產3500
例3:依據例1資料,若20×9年度固定資產未發生減值,A公司編制合並財務報表時的抵銷處理如下:
B公司當期業務處理:
固定資產賬面價值=500000-500000÷5×2-276000÷3-24000=184000(元)
固定資產計稅基礎=500000-500000÷5×3=200000(元)
累計可抵扣暫時性差異=200000-184000=16000(元)
本期確認暫時性差異=本期累計可抵扣暫時性差異-上期累計可抵扣暫時性差異=16000-24000=-8000(元)
本期轉回遞延所得稅資產=-8000×25%=-2000(元)
A公司編制合並財務報表時,上年未分配利潤的調整分錄與上例相同,本年度抵銷分錄為: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2000
貸:所得稅費用2000
以後各期合並抵銷處理分別年初未分配利潤的調整和本期相關項目的合並抵銷處理,不再贅述。固定資產使用壽命屆滿時,購買企業內部交易取得的固定資產已不復存在,固定資產中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也轉化成已實現的利潤,但必須調整期初未分配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