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關於加強地區礦山企業資源稅源頭監控工作的建議

關於加強地區礦山企業資源稅源頭監控工作的建議

為落實地委劉頌東副書記關於地區礦山企業資源稅費征管工作指示,2008年11月6~7日,地委副秘書長陳祺、張照誌與地方稅務局、地委財經辦的同誌赴富蘊縣,對蒙庫八鋼、金寶、千鑫和喀拉通克等5家礦山企業進行了實地調研。專門召開座談會,與富蘊縣主管領導,地稅局、國稅局及國土資源等部門領導進行了座談,就加強礦山企業資源稅監控征管等工作達成了***識。現將調研情況及有關建議匯報如下:

壹、阿勒泰地區資源稅征收現狀

資源稅屬地方稅種,是對在我國境內開采應稅礦產品及生產鹽的單位和個人,就其應稅產品銷售數量或自用數量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由於采取“從量計征”,資源稅沒有發揮隨礦產品價格的變動而調節的作用,礦山企業資源稅負過低。以2007年度數據為計算基數,地區礦山企業繳納的資源稅中除鐵礦石繳納資源稅占企業銷售收入的1%~3%以外,其他礦產品所占比例相對較低,大部分礦產品所占比例在1%以下,部分礦產品甚至只占0.17%或0.2%,高利潤與低稅收形成鮮明反差。

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新政發[2008]29號文件規定:從2008年起,除油、氣資源外的資源稅全額返還資源產地。這項政策的出臺,結束了多年來自治區與資源產地按75:25分成***享的歷史,使得資源稅成為我地區財政收入的壹個新的增長點。據初步測算,2008年資源稅全額返還我地區後,其占全年稅收收入(地方口徑)計劃的比重將達到11%以上,較上年提高8.65個百分點。

地委財經辦今年6月組織財政、稅務部門開展了財稅調研。調研報告分析了當前我地區資源稅征收中存在礦山資源等級普遍過低、資源稅單位稅額14年未調整、鐵礦石資源稅始終實行減征等問題。結合地區礦山企業實際情況提出調整礦山資源等級、提高單位稅額、取消減征優惠政策、加強稅收監管等建議。行署已於10月6日行文上報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調整阿勒泰地區礦山資源等級及資源稅適用稅額的請示》(阿行署報[2008]48號文),自治區人民政府正在征求自治區地方稅務局、國土資源廳等部門意見。在調整礦山資源等級等政策付諸實施後,資源稅每年對地區財政的貢獻將超億元。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1.對自用原礦量準確計量的措施不到位。調研發現,由於礦產資源稅采用“從量計征”,礦山企業的資源稅課稅以礦石量為依據,但該礦石量均由礦山企業自行上報,稅務等部門對自用原礦量準確計量的措施不到位,加之礦山企業以盈利為目的,其自律性普遍不強,存在資源稅費漏報、瞞報現象,導致資源稅流失。客觀準確地統計礦石量成為礦產資源資源稅等應收盡收的關鍵所在。因此,尋找符合地區實際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資源稅監控手段,可以有效解決堵塞漏報、瞞報礦量的現象,實現資源稅應收盡收,促進財政收入增長。

2.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任務艱巨。實地調研礦山中發現,礦山地質環境破壞較為嚴重,特別是蒙庫、金寶露天礦山,地表植被、自然景觀等造成嚴重破壞,喀拉通克銅鎳礦尾礦造成的地下水資源破壞也應引起重視。

三、哈密安裝稅控裝置的成功經驗

為切實加強對礦產開發的管理,規範企業生產經營行為,哈密市政府專門成立了工作領導小組,並抽調相關部門人員,與移動、聯通以及供貨廠家於2008年5月份開始,對市域內確定需要安裝礦產品產量監控設備的第壹批24家企業,***計28套監控設備以及電子監控中心設備進行了安裝和調試,現正式運行。哈密安裝的這套監控系統,是全疆目前為止已安裝的礦產品產量監控系統項目中功能齊全,並結合視頻圖像監控的先進的礦產品產量監控系統之壹。此次安裝的監控設備是傳送帶式礦產品產量監控系統,能夠自動采集稱重數據,具有智能防作弊、自動報警、語音對講、視頻監控等功能。對礦產品產量依托科技手段進行監控,起到了精確計量、準確核定、提高稅收征管效率,降低征管成本的重要作用。

通過礦產品產量監控系統,可以真正發揮對所有礦山企業礦產資源的有效監管,提高核定稅額的準確性,從源頭上抑制稅費流失,規範稅費征收行為,增加稅收收入。據了解,在稅控系統裝置完成後,哈密地區資源稅較上年增長30%以上。

四、下壹步工作建議

由於資源稅采用“從量計征”,對礦石處理量的精準計算顯得尤為重要。本著加強監管,應收盡收的原則,當前加強資源稅征管,堵塞稅收漏洞已迫在眉睫。

1.考察哈密地區及省外稅控裝置推廣應用實踐經驗,全面推廣礦山企業稅控裝置。經過調研組與縣有關部門的充分討論,大家壹致認為,安裝稅控裝置,可準確核算原礦產量,防止企業少計原礦數量,弄虛作假、偷逃稅款。主要措施是嚴格控制礦山企業處理原礦石的源頭在初碎工序的運輸皮帶上安裝電子秤,皮帶上方裝置攝像頭,24小時全程監控,從源頭上準確計量礦產品原礦量,是當前切實可行的做法。監控數據通過網絡傳輸由政府、稅務、企業***享,以此作為資源稅征收等方面的依據。建議組織地、縣國土資源、稅務等有關部門赴哈密考察調研資源稅征管的先進經驗,對稅控裝置實施成效,存在問題等進行考察,同時掌握其功能、型號、價格信息,並在考察調研的基礎上形成加強阿勒泰地區礦山企業資源稅監控征管的具體辦法。

2.全面實施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制度,加大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自治區於2008年5月8日發布《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管理辦法》(政府令第155號),於10月1日正式實施,保證金實施細則正在制定過程中。我地區作為自治區非能源重要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的地區,保證金制度的實施對礦山地質環境的治理恢復意義重大,也將會有力地促進環境友好型社會的構建。目前,地區國土資源局正按照國土資源廳的要求積極做好實施前期相關工作。建議做好此項工作的調研,加快工作進度。

3.加強領導,行署牽頭,部門協調,強化實施。政府和稅務部門在推動此項工作中各有其優勢,在征收管理中需要國土資源、財政、稅務部門聯手解決存在的具體問題。建議行署發文組織實施,加強領導,部門之間協調配合,***同推進資源稅收征管工作。

調研組成員:陳祺 張照誌 隋桂華 王軍

2008年11月9日

  • 上一篇:股東變更需要稅務變更嗎
  • 下一篇:官渡區企業開展稅務自查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