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4年3月,趙爾巽被袁世凱召為清史館館長。他上任以後,聘清朝遺老、著名學者柯劭忞、繆荃蓀等100多人,工作人員200多人,名譽職位300多人,組成纂修班子,開始編修清史。適值軍閥混戰,國力衰微,經費極為緊張,特別是1917年後,費用幾乎到毫無著落的地步。趙爾巽對清王朝心懷眷戀之情,認為事關壹代國史,“失今不修,後業益難著手”,再困難也“不敢諉卸”。壹方面節約開支,敦促同仁加快進度、多盡義務,壹方面以其資望向各軍閥募捐,並言:“不能刊《清史》,獨不能刊《清史稿》乎!”終於1927年編成《清史稿》,為研究清朝歷史提供了權威史料。當年9月3日趙爾巽在北京病逝,時年83歲。翌年,《清史稿》正式付印出版。
《清史稿》記事上起努爾哈赤稱汗,下至宣統三年清朝滅亡時為止。其中壹些列傳還涉及到辛亥革命以後的張勛復辟、溥儀離宮後出走天津、王國維投北京昆明湖自殺等事件。本書大部分依據《清實錄》《宣統政紀》《清會典》《國史列傳》和壹些檔案資料寫成,編者對這些史料匯集起來,初步作了整理,使讀者能夠得到比較詳細系統的有關清代歷史的素材。而且有些誌和清末人物的列傳,並非取材於常見的史料,當另有所本。因此,本書仍有它的參考價值。
盡管《清史稿》存在許多缺陷,可是,在今天還沒有別的清史能替代它時,這部未定稿的正史。也就成了我們研究清史的壹部很有價值的史書。
三國時社會上已有“三史”之稱。“三史”通常是指《史記》、《漢書》和東漢劉珍等寫的《東觀漢記》。《後漢書》出現後,取代了《東觀漢記》,列為“三史”之壹。“三史”加上《三國誌》,稱為“前四史”。
歷史上還有“十史”之稱,它是記載三國、晉朝、南朝宋、南齊、南梁、陳、北魏、北齊、北周、隋朝十個王朝的史書的合稱。後來又出現了“十三代史”。“十三代史”包括了《史記》、《漢書》、《後漢書》和“十史”。
到了宋代,在“十三史”的基礎上,加入《南史》、《北史》、《新唐書》、《新五代史》,形成了“十七史”。明代又增以《宋史》、《遼史》、《金史》、《元史》,合稱“二十壹史”。清朝乾隆初年,刊行《明史》,加先前各史,總名“二十二史”。後來又增加了《舊唐書》,成為“二十三史”。從《永樂大典》中輯錄出來的《舊五代史》也被列入。乾隆四年(公元1739年),經乾隆皇帝欽定,合稱“二十四史”。並刊“武英殿本”。
在中國古代,“二十四史”被稱為“正史”。“正史”這個名稱見於《隋書·經籍誌》:“世有著述,皆擬班、馬,以為正史。”當乾隆皇帝欽定“二十四史”以後,“正史”壹稱就被“二十四史”所專有,取得了“正統”史書的地位。
1920年,柯劭忞撰《新元史》脫稿,民國十年(1921年)大總統徐世昌以《新元史》為“正史”,與“二十四史”合稱“二十五史”。但很多人不將新元史列入,而改將《清史稿》列為“二十五史”之壹。或者,如果將兩書都列入正史,則形成“二十六史”。《清史稿》是中華民國初年由北洋政府設館編修的記載清朝歷史的正史——《清史》的未定稿。編修工作歷時十余年,至1927年,主編趙爾巽見全稿已初步成形,擔心時局多變及自己時日無多,遂決定以《清史稿》之名將各卷刊印出版,以示其為未定本。因尚無依中國傳統正史體例編寫的清朝史書加上《清史稿》本身史料豐富,其價值仍不可忽視。
《清史稿》是由中華民國初年特設的清史館編修的,以館長趙爾巽任主編,繆荃孫、柯劭忞等為總纂,另設纂修、協修、提調、校勘等職。參加編寫工作的先後有壹百多人。《清史稿》於1914年開始編纂,1920年編成初稿,1926年修訂壹次,1927年秋大致完稿,前後歷時十四年。對於這樣壹部有清壹代的正史,“本應詳審修正,以冀減少疵颣”但“以時事之艱虞,學說之龐雜”,尤其因主編趙爾巽“年齒之遲暮,再多慎重,恐不及待”。於是就委托袁金鎧經辦發刊和校刻事宜。於1928年刊印,1929年發行。
《清史稿》匯集了比較豐富的清史資料。由於清朝滅亡時,清廷檔案、私家著述和文化典籍保存得比較完整,這就為編寫《清史稿》提供了充實的原始資料。當時的主要史料有:
《清實錄》,從太祖到宣統凡十二朝,***四千四百卷;
《清國史》,紀、傳、誌、表俱全,清亡前,清朝國史館已編成七百五十四卷;
清詔書,又稱《聖訓》,***壹千六百二十四卷;
清典誌四千九百三十八卷;清朝人物傳記、名人年譜等二千多卷;
清紀事史書《東華錄》等千卷以上。此外,官方對某壹具體事件的紀略,私人記某壹事件的始末,更是數不勝數。
總之,《清史稿》取材“以實錄為主,兼采國史舊誌及本傳,而參以各種記載,與夫征訪所得,務求傳信。”《清史稿》集中並系統整理了有清壹代的史料,為後人研究清代歷史積累了豐富的素材,這是應該肯定的。
《清史稿》編寫的體例大致取法《明史》,但又有所創新。如本紀部分不僅逐年記載了皇帝的軍國大事,而且在前代遜君還健在、無謚可稱時,創了“宣統紀”的新格局;各誌、表中除記錄天文、地理、禮樂、選舉、藝文、食貨及皇子、公主、外戚、封臣等各方面活動外,新修的交通誌、邦交誌及表中的軍機大臣、理藩院,都是前史所未有的。列傳中創立了疇人、藩部、屬國三傳,反映了清代社會的新發展。另外,對於反清鬥爭的重要人物如張煌言、鄭成功、李定國、洪秀全等,《清史稿》也都列了傳。這些都是值得稱贊的。
但是,由於參加修史的人多是清朝的“遺臣”,因此書中貫穿著反對民,主,革,命,頌揚清朝正統的思想。例如誣蔑明末農,民,起,義軍為“土賊”,稱太,平,軍為“粵匪”,視辛,亥,革,命為“倡亂”。而對帝,國,主,義的侵,華,罪,行和清朝,統,治,者的反,動,行,徑卻多處隱瞞,傾向性錯誤顯而易見。對此,連當時的南,京,國,民,政,府人員都極為不滿。1929年12月14日,故,宮,博,物,院,院,長易培基列舉了十九條理由,呈請政,府下令禁止《清史稿》發行,其中有;反,革,命、蔑,視,先,烈、稱揚諸遺老、鼓勵復辟、反對漢,族、為滿清諱等內容。所以,思想觀點與立場錯誤實是此書的主要問題。
同時,由於《清史稿》是眾人編纂而成,編寫時彼此缺少照應,更因時局動蕩,倉促成書,未經主編總閱審定便“隨修隨刻,不復有整理之暇”,過於粗陋。因此,體例不壹,繁簡失當,史實之中也有不少錯誤。其實,這與趙爾巽的主導思想有關。因為他把此書看做是“急就之章”,“並非視為成書”,只是想以此作為“大輅椎輪之先導”,對於書中所有疏略紕繆處,“敬乞海內諸君子切實糾正,以匡不逮,用為後來修正之根據。”顯然,按其本意。《清史稿》只是類似現代的壹部征求意見稿。這樣,易培基所指責的“體例不合,人名先後不壹致,壹人兩傳,目錄與書不合,紀表傳誌互不相合,有日無月,人名錯誤,泥古不化,簡陋,忽略”等謬誤也就成了先天性的問題。至於遺漏、顛倒、文理不通等現象更屬意料中事。
《清史稿》壹書記載之史事,有很多失實之處,至於人名、地名、年月日之訛誤,更數不勝數。如《皇子表》載延信“雍正元年襲貝勒,尋以功封郡王。六年因罪革爵”,誤。延信之最高封爵為貝勒,未封郡王。雍正三年革爵,非六年。《公主表》載宣宗(道光)第六女壽恩固倫公主,“道光十年十二月生,鹹豐九年四月薨,年三十八”,誤。按其生卒年計算,虛歲僅三十歲而非三十八歲。《世祖本紀壹》稱:順治二年六月,“(李)自成竄九宮山,自縊死”,誤。按:李自成為地主武裝所擊殺,非自縊。順治二年十月“故明唐王朱聿釗據福建”,誤。按:唐王名朱聿鍵,非聿釗。《聖祖本紀》康熙五年三月“以胡拜為直隸總督”,誤。按:是年直隸總督為朱昌祚,非胡拜。康熙十七年七月,“是月,吳三桂僭號於衡州”,誤。按:吳三桂僭號稱帝,在康熙十七年三月,非七月。康熙十九年三月“吳丹復重慶、達州、奉鄉,諸州縣悉定”,誤。按:四川無奉鄉縣,應為東鄉。康熙二十九年“榮親王常寧為安遠大將軍,簡親王喇布、信郡王鄂劄副之”,誤,常寧應為安北大將軍,非安遠大將軍,喇布已死於康熙二十年,其弟雅布襲封簡親王,此處應為雅布,非喇布。又《阮元傳》稱:“集清代天文、律算諸家作《疇人傳》,以彰絕學”,誤。按:阮元所作《疇人傳》,為記載我國歷代科學家之傳記,非僅記有清壹代。《邦交誌》載“英有裏國太者,嘉應州人也,世仰食外洋”,誤。按:裏太國亦譯李泰國,曾在中國任第壹任總稅務司,英國人,並非華裔,與廣東嘉應州沒有關系。像這類史實、人名、地名、時間的錯誤,比比皆是,難以縷述。汪宗衍先生詳細校勘了部分《清史稿》,摘出上千條錯誤,集成壹書,名《讀清史稿劄記》。他評論說“翻閱所及,凡年份、官爵、人、地、書名,誤倒衍奪之處,不勝條舉。史實抵牾,體例乖謬,亦多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