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璞稅任[2008]第104號
為認真貫徹落實《浙江省黨政工作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實施辦法》,進壹步加強幹部管理,轉變工作作風,強化責任意識,認真履行職責,確保各項工作順利完成,根據縣委辦公室《關於建立領導班子和幹部工作檔案的意見(試行)》有關精神, 結合我局落實情況,局黨組決定建立全局中層幹部“工作檔案”。
壹、“工作檔案”的主要內容
1,完成自己的工作和日常工作。
計劃征收科、稅源管理二科、稽查局三個單位設有內設科長,根據各自具體工作,在每月3日前提出本月工作計劃和上月工作總結,並書面報告單位負責人,由單位負責人統籌確定各項工作分管領導,制定本月工作計劃和上月工作完成情況報告,作為常務會議的匯報材料;
其他部門和單位由負責人根據本月工作計劃和上月工作完成情況報告的要求制定,確定分管各項具體工作的副職領導,作為常務會議的匯報材料。
2.完成省、市局、縣委、縣政府等上級單位交辦的重點工作。這項工作壹般由局黨組直接確定承辦單位和負責人。
3、獎懲。縣級以上對部門和單位的整體工作和單項工作進行獎懲,對個人進行獎懲,對承擔的工作進行獎懲。
4.其他事務。
二、建立“檔案館”
中層幹部“工作檔案”的建立由局黨組統壹領導協調,人事教育科具體負責日常工作。
三、“工作檔案”的建立方法
中層幹部“工作檔案”分兩級建立:
1,分管部門、單位中層主任、副職工作及具體工作,根據局務會議確定的工作內容,由局黨組核實登記事項,人事教育處負責按月登記備案;
2.對計劃征收科等3個單位的內設科長,各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登記,每季度匯總,每季度末報人事教育科備案。
以上“工作檔案”表格由人事教育科統壹制作發放。
四、《工作檔案》的管理和利用
1.為防止登記事項遺漏,個別中層幹部可直接向人事教育部門申報其表現,經縣局核實後記入個人幹部“服務檔案”。
2、為了防止弄虛作假、虛報業績,縣局將根據實際需要對中層幹部的“檔案”予以公示。同時,縣局開通監督電話:88181021,開通網上交流平臺,接受幹部群眾監督。
3、中層幹部“檔案”內容,根據實際情況作為年度考核的重點,並作為評優的重要依據。
4.中層幹部的“工作檔案”將定期或不定期提交局黨組進行綜合分析,作為幹部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五、本實施辦法自2009年6月65日+0日起施行。
浦江縣國家稅務局
二零零八年十壹月二十七日